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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立案如不难,配套措施须健全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30日

  自今年5月份律师网上立案服务平台开通以来,我院仅受理律师网上立案6件,成功办理6件,较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我院当场立案登记受理的1487件而言,网上立案工作进程缓慢,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从律师角度看,律师服务平台虽然开通,但使用者少之又少,首先是个人习惯及法院工作传统形式约束律师使用该平台网上预约立案,其次是律师年龄层次不一,年长律师电脑知识受限不习惯使用网上立案,年轻律师刚刚接触律师行业,更倾向于立案大厅立案;2、从法院角度看,法院系统虽然出台律师网上立案工作文件并进行了简单培训,但并没有具体操作规程及对整个网上立案过程的衔接,从我院受理的该6起案件操作过程看,律师网上立案与法院立案操作存在冲突及重复的问题,现实操作中,律师提交的电子材料在法院工作人员处理后不能够继续保存,无法再次审查下载律师提交的诉讼材料;法院工作人员处理律师网上立案后,仍需律师携带书面诉讼材料到法院立案窗口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及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清单,仍需要立案登记案号和案件受理案号,这样无疑重复了一遍立案工作,如取消律师到法院立案庭登记立案步骤,违背了最高院立案登记制对登记材料的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处理律师网上立案缴费工作后,并不能直接形成诉讼费单据,仍需当事人到窗口打印诉讼费单据并到银行缴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律师参与网上立案的积极性,增加了律师的立案诉累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对于律师网上立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应当从培训学习、软件衔接等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是学习培训,网上立案是一种电子化操作模式,无论是律师还是法院工作人员,操作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因此律师服务平台开发人员应当就律师如何网上立案及法院工作人员在审批通过律师网上预约立案后如何衔接审判系统进行培训说明;其次建议法院内网系统统一保存律师网上立案记录,律师在上传诉讼材料时一并上传诉讼材料接收清单及送达地址确认书,通过电子材料记载律师诉讼材料提交种类及数量,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案件登记号及受理案号,这样既不违背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又减少律师立案的诉累;最后是在当前律师服务平台、法院内网办公系统与网上银行不能统一情况下,律师继续到立案大厅打印及领取缴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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