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法院爱心助力少年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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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9日 | ||
滨城区法院爱心助力少年审判 滨城区法院少年审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关爱之心提升审判温度,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案件数、犯罪人数由2007年建庭时的78件、123人下降至今年的9件、12人,年均下降率均未70%,未成年人犯罪指数趋于平稳,且除职高生外普通学校学生犯罪现象得以杜绝。 一、更新理念,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 一是深化保护理念。针对少年犯未成年特点,坚持“特殊、保护优先”司法理念,确立“以审判为立足点,以普法教育为切入点,以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未成年犯重新犯罪为目标,整合内部力量、强化组织保障、借鉴先进经验、争取社会支持、更新拓展职能,打造青少年维权品牌”的工作思路,将普法教育贯穿少年审判始终,形成“向纵深延伸——寓教于审重挽救、向前延伸——法制教育重防范、向后延伸——跟踪帮教重矫正”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机制,有效减少和遏制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2016年审理未成年犯罪16件,犯罪人数20人,居历年最低水平。 二是创新审判载体。自行设计了独具特色的少年法庭工作标志和椭圆形审判台,设立了少年审判庭和爱心帮教室,充分体现少审特色和理念;全面推行“圆桌审判”模式,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克服恐惧心理,消除紧张情绪,实现庭审教育、感化、挽救的统一,全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三是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在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上坚持做到“可缓不可缓的,以缓为主;可免不可免的,以免为主”,非监禁刑适用率达70%以上,有效保护了未成年犯合法权益,促使其尽快走出阴影,重塑人生。 四是实行“法官寄语”制度。在全市法院少年审判领域首创 “法官寄语”制度,即在刑事判决书做出后,采取未成年犯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语言表述方式,对他们提出劝勉和鼓励,同时对他们的监护人提出忠告和希望。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向138名未成年被告人宣读并送达了“法官寄语”。 二、拓展职能,判后帮教,帮助未成年犯回归社会 一是建立跟踪帮教制度。为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内容包括案件情况调查分析、悔罪态度、思想动态、回访帮教记录等,定期对未成年犯行为表现进行研判评估,从而使帮教工作有的放矢,富有成效。 二是采取每月谈心措施。对缓刑犯定期组织集中谈话、个别专访,谈心交流中进行心理评估,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建立起牢固的思想防线,避免重蹈覆辙。 三是积极构建帮教网络。在公安、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建立起了“法院、家庭、单位、社会一体,教育、监管、扶持配套”的未成年犯帮教管理网络,为未成年犯学习、就业提供全方位帮助,促使他们早日融入社会。 四是有效开展司法救助。积极争取区委涉法涉诉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但奋发自新、力求上进的未成年犯开展司法求助,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截止目前,共救助未成年3人,发放救助款12 000元 三、加大宣传,综合治理,建立家、校、院、青少年全方位未成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 一是开展在校生法制教育。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春蕾行动”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将走进学校开展法制授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全院近十名法官成为全区23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年到学校开展法制授课20次以上,受教师生达3万余人次。 二是组织学生模拟法庭。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例精心编写“剧本”,组织、指导在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通过逼真的场景、真实的案例让学生在体验中学习法律,感知法理,增强未成年人对法治的认同和践行意识。 三是组织师生旁听案件。有针对性地选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件,组织学生、教师、家长旁听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办案过程和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让学生充分认识违法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自觉远离犯罪,筑牢个人、家庭、学校共同预防犯罪的三道防线。 四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开青少年维权电话,组织广大党团员法官参加“春蕾行动”等爱心活动,主动与生活困难的青少年结对帮扶,提高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我院少年法庭先后被命名为首批“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滨州市青少年教育基地”、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和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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