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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人民法院选任公益管理人(清算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滨城区人民法院拟开展“公益清算”工作,决定从自愿报名的机构和人员中依据《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办法(试行)》选任管理人(清算组),参与滨城区人民法院“公益清算”案件管理。依据相关要求及案件性质,此次选定管理人(清算组)无相应报酬,对勤勉尽责、快速办结案件的公益管理人(清算组),滨城区人民法院在管理人考核评价中给予适当加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中滨州地区的管理人,如有意参选,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交(寄)至本院鉴定中心或发送至bzsbcqfy@bz.shandong.cn邮箱。

  联系人:孙春华、刘凯亮

  联系电话:8133258

  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七路956号

  附件:公益管理人(清算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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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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