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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人民法院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6日

 

  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以导诉、服务为基本职能,以为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服务为目标,以文明、热情、规范、细致服务为标准,协助值班长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导诉员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上岗,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佩戴标志。

  二、导诉员接待时要文明、主动、热情、态度和蔼,不使用禁忌性语言。

  三、负责询问通过安检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来访人员来院意图或要求,按照来访人的需求准确进行引导和分流,条件许可时可引领至相应的窗口或部门。

  四、负责来访人的首问接待和解答一般常识性咨询,减少来访人员的等侯时间。

  五、协助值班长预约办案法官或相关法官判后答疑的相关事宜。

  六、对有特殊需要的孤、老、病、残等人员,要积极主动问询并提供相应服务。

  七、与值班法警、安检人员共同维持立案大厅的秩序,工作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提高安全防患意识,遇有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时,应机敏反应以保护他人和自身的人身安全。

  八、监管电子触摸屏和公告显示屏的正常使用,出现问题及时通知办公室、信息技术室解决处理。

  九、导诉员要做好工作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立案庭长报告,由立案庭长向分管院长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十、每月完成不少于一篇有价值的信息材料。

  十一、负责保持导诉台和法律咨询台的物品和卫生整洁。

  十二、完成院、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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