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滩上“黄须”香——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湖滨法庭庭长范曙光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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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7日 | ||
作者:王中学 1985年,刚刚参加工作的范曙光便到基层法院的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从此,他扎根在黄河边上的茫茫盐碱滩上,一干就是30年。 这期间,范曙光骑坏过5辆自行车、2辆摩托车,现在每天仅仅往返法庭的距离就有40公里,这样算来,这些年他已经奔波了30多万公里。从山东省博兴县最艰苦的乔庄法庭到纯化法庭、陈户法庭,再到湖滨法庭,他的足迹踏遍了全县的每一个村庄、每一条道路。 记着老百姓的“小事” 范曙光有一个小箱子,里面放满了日记本,每个日记本上都密密麻麻地记录着农民的一件件“小事”。笔者翻开一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 2008年4月,范曙光接手了一起离婚案。案件开庭时,由于被告贾某系聋哑人,只能通过手语让其父亲在庭上代为“发言”,虽然庭审进行得较为顺利,但范曙光总觉得在和被告的沟通上欠缺了什么。 庭审后第二天的下午,范曙光正在办公室整理材料,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范曙光把门拉开,发现贾某的父亲站在门口,便连忙让进屋内。 贾某家中开着一个小规模的厨房设备厂,经济条件不错,只有这唯一的儿子,虽是聋哑人,却也心灵手巧,从县特校上到省城济南的聋哑人职业学校,贾某一直都坚持学习,终于取得了职业技师证书。2004年秋天,邻村一位不错的正常女孩想与贾某结为百年之好,贾某感到莫大的惊讶和喜悦,同时也一再让父亲叮咛女孩要考虑好。婚结了,小孙女也呱呱落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的婚姻却渐渐发生了变化,打闹、分居、起诉…… “我想请你和我的儿子单独交流一下,让他不要想不开,还要好好生活。”贾某的父亲恳求。 和聋哑人单独交流?范曙光不懂哑语,怎样才能单独交流?看着贾某父亲诚恳的目光,他突然想到了网上聊天这种方式。“你儿子会不会电脑?平时是否上网聊天?如果会网上聊天的话,你回去把你儿子的QQ号码告诉我,我在聊天室和他沟通,尽量做好他的思想工作。” 范曙光专门申请了QQ号码,前后十多次和贾某在网上长谈,交流得非常顺利。通过长谈,贾某逐渐向他敞开了心扉,重拾了生活的信心。而范曙光也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有了更为详细的了解,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想着老百姓的“难事” 纯朴的老百姓如果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想到法院的。法官不仅是一个坐堂问案的司法者,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法律使者。在湖滨法庭辖区,有5个镇、223个村庄,人口28万,经济比较发达,矛盾纠纷也多,为此,范曙光在辖区所有的镇、村庄和企业建立了248个便民联系站点,发放了便民联系卡,定期走访,随时接听群众的电话。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了全国法院的“两评查”活动,博兴县人民法院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安排了专门人员对诉讼费和过付款等财务事项进行评查。按照规定,案结事了的案件应该财务单据非常清楚,该收取的诉讼费按照法律文书和规定确定的数目进行收取,预收的诉讼费按照规定进行退还。评查人员发现,有一起案件有两联预收诉讼费单据。明显有未退的诉讼费单据。为什么不及时给当事人退费?是没有联系上当事人,还是当事人惹恼了范曙光,故意不通知?可是在这个案件了结后,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事人在年迈的母亲的陪同下,曾经专门来到博兴法院赠送过锦旗,为此留下过照片,大家对此事印象很深。 带着这些疑问,按照当事人案卷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评查人员联系上了当事人,当事人到院后,也是一脸茫然说“我没有交钱,光领了钱,法院把事全办完了。” 还有这事?再三追问下,范曙光才说出了实情。2011年春天的一天下午,马上就要下班了,一位老妇急匆匆地走进了法庭,仔细询问后才知道,原来是她的儿子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外省的肇事者认为有车辆保险,迟迟不垫付赔偿款。家中只剩下老太太一人,生活非常困难,受伤者正在住院又急需医疗费,交警队扣押的肇事车辆到了期限,马上要放还。老太太非常着急,不得已走进了法庭。 来不及多想,来不及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手续,范曙光替当事人垫付了诉讼费用。 “一忙忘了这事,钱又不多。”他淡淡地说。 在审判实践中,范曙光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力求案结事了。 王某诉刘某离婚一案,被告刘某患精神病多年,经常无故对原告大打出手,原告只有带孩子常住娘家,但被告还是经常去骚扰。为使母子二人能有个平安的生活环境,王某曾多次提出离婚,但都因被告的监护问题无果而终。 2007年,王某再次提出离婚。院里把案件分到了范曙光的手上。 他接手此案后,有人建议,如果确实不好办就判决不准离婚,这样不会有什么风险。但范曙光看到,这婚不离,原告母子的人身安全很难得到保障,对原告的生活将造成重大的影响,不能因一个人的偏执而毁了另一个人的一生,造成另一个人间悲剧。 经了解得知,被告兄弟五人,其中两个患有精神病,生活极度艰难,被告的父母确实有难言之苦。“我觉得本案的关键是被告父母的态度。被告父母都信奉天主教,天主教是不许离婚的。为了说服他们监护被告,我请教懂天主教的朋友,阅读有关天主教的书籍,耐心和他们沟通,听他们唱赞美诗,同时又向当地政府反映他们的困难,帮助办理了低保。最终他们被我的真诚和执著所打动,配合法庭的工作,这件多年未能解决的离婚案件得以解决。” 办着老百姓的“急事” 婚姻家庭案件需要法官深入当事人的内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找出纠纷双方的共同点和妥协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 牛某系河南某公司职工,2011年8月突发疾病去世。小亮是牛某与前妻齐某之子,小强是牛某与妻子王某之子。牛某去世后,小亮、小强及王某就遗产分割事宜多次协商未果,2011年10月,齐某作为小亮的代理人将小强、王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范曙光了解到:牛某生前在博兴县注册成立了板材门市部经营钢材,由其弟弟进行管理,掌握着门市部的账目和财产。除此之外,还有房屋、股票,以及单位抚恤金、医院赔偿款等财产,全部由王某掌握;齐某在公安机关担任指导员,性格比较强势。牛某常年在外做生意,渐渐和王某产生了感情。为此,齐某当时曾经多次对王某大打出手,王某一直害怕齐某,不敢见齐某。 由于积怨较深,互不信任,齐某猜疑王某隐瞒财产,要求其如实申报财产;王某嫉恨齐某争夺遗产,坚称债务大于实际财产。因此,双方对遗产的数量及价值存在重大分歧,甚至恶语相加,拒绝见面和调解。 面对如此僵局,范曙光没有气馁,想方设法寻找破解之策。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外省市,两个孩子也正在上学。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范曙光多次通过电话或发短信与双方沟通,慢慢了解到:牛某与齐某离婚后,小亮由牛某扶养,曾与王某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双方关系尚可,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便以此为突破口,对双方释法析理,慢慢平息了双方的怨恨,也深深感动了齐某与王某。两个女人面对生活的艰辛和磨难,互谅互让,尽释前嫌。 最后,王某同意支付小亮41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个女人紧紧握着范曙光的手不停地说:“谢谢法院,谢谢法官,给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难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矛盾纠纷以各种方式大量涌入法院,法官面对的不仅是法庭上的争争吵吵,有时还要面对各种突发事件。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告用自己以前的一处房产抵顶债务。不料该处房产产权存在争议,第三人李某称已经购买该处房产并实际占有。为此,三方多次发生争执。2011年7月的一天,博兴法院接到第三人李某的电话,称被原、被告纠集多人殴打,并被砸坏房中财物,现在要用汽油自焚,要将房子泼上汽油点燃,还扬言要将房屋内的其他人以及相邻的幼儿园全部泼上汽油,将幼儿园内的200多人全部烧死。范曙光接到通知后,紧急赶赴现场,发现李某已经买来四桶汽油,正在房屋的大厅、吧台、门口等处泼汽油,李某身上也已泼上汽油。李某手拿打火机随时准备点火,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没有人敢往前靠,情况十分危急。李某一看法官来了,情绪更加激动,边哭边说。范曙光见状,一边和李某心平气和地交谈,稳定李某的情绪,一边慢慢走近,慢慢地蹲下,将手伸向李某,最后和李某手拉手站起来,一场紧急事件平息了。 解着老百姓的“心事” 由于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有些人明明有理,唯恐法院不及时、不公正而送礼;有些人自知理亏,却相信钱能摆平;有些人在案件办结后出于感激之情,总想表示一下,他都一一拒绝了。 这一次是个例外。2012年的秋天,范曙光像往常一样去法庭上班,刚到法庭门口,便看到一位老人蹲在那儿,范曙光一眼就认出了他,是前一段处理完的一起赡养案件当事人。老人年轻时,因在生产队干活不小心伤了腿,因此没有能娶上媳妇,便收养了一个孤儿,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大。儿子长大后老人给儿子张罗着娶上了媳妇,盖起了房子,没想到,儿媳妇嫌弃老人,不仅不给老人钱,还把老人撵到果园里的看瓜棚去住。没办法,老人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了法庭。 接手案件后,范曙光想,赡养案件必须要调解,老人们要的不仅仅是单纯的钱,更多的是金钱不能代替的亲情,要找到案件的症结,打开双方的心结。 于是,第二天范曙光到村里找到村干部了解情况,了解到是儿媳妇嫌弃老人卫生习惯不好,关系才逐渐恶化。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很快案件便调解结案了。 “是不是老人不讲卫生的习惯又犯了?”范曙光心里想,“还是他的儿子变卦了?不按时支付老人的赡养费?” 范曙光急忙上去和老人打了个招呼,把老人让进了办公室。没等落座,老人便把手提的一个布袋放到桌子上打开,捧出了一捧红枣:“是我家园子里的枣树长的,你尝尝好吃不好吃?”看到桌子上的红枣,范曙光本想拒绝,但想到老人骑了好几里路自行车专门来送枣,范曙光犹豫了,正在这时,老人说话了,“没花钱,这是我的一份心意。” 事后,范曙光想,是什么让一位老人为一点小事专门到法庭送枣?是对法律的朴素信仰还是对法官心存感激。范曙光更加坚信,你只要把百姓的事放在心上,百姓也把你放在心上。 范曙光说,司法的公信力就是让当事人相信你,当事人相信你了,你的话才有权威和效力,群众的工作也就好做了。 2011年审理的赵某诉李某离婚一案,二人年龄相差12岁,赵某系二婚,是有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人,李某原系一家酒店服务员。庭审中李某情绪非常激动,认为自己年纪轻轻被赵某勾引,如今又遭抛弃,坚决不同意离婚。为了不离婚,趁范曙光不注意,还悄悄地把一张1000元的购物卡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 购物卡必须退回去,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范曙光想,如果现在直接退回去,以李某的观点,肯定认为不收礼就不会照顾她,便不再相信法官。于是他把购物卡在法庭做了登记,暂存下来。 范曙光庭下和李某谈心,指出二人在生活观念、价值观方面都存在很多差异,二人的结合开始就是一个错误,这可谓一语中的。李某点头认可,放声痛哭。范曙光又抓住时机,耐心分析他们感情的矛盾所在,句句都说到了李某的心中,使此案顺利调解结案,并退回了购物卡。 范曙光常常说:“当我退休的时候,我能够说,我没有虚度年华,我没有枉法裁判过一件案件,我没有做对不起法官这个职业的事,做法官,我不后悔!” 30年来,范曙光审理了3000多件案件,先后获得了“全省首届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所在的法庭也荣立“集体二等功”。他正如黄河盐碱滩上独有的青青“黄须菜”,予人花香、给人营养,平凡而又有旺盛的生命力。 *本文登载于2014年2月25日《人民法院报》《采风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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