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法院反映三方面因素影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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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 ||
2024年以来,惠民法院共审结涉及抚养权归属或变更案件617件,其中对抚养权存在争议需征求年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意见案件135件,占比21.9%。经分析,三方面因素影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表达。 一是未成年子女存在认知局限。审判实务中,8到10岁的孩子,观察、认识世界以及自我表达能力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缺乏足够的理解和判断能力,他们对父母的教育能力、经济稳定性等多方面因素缺乏全面理解。例如低龄子女倾向选择“更不受管束”的一方,有42起案件未成年人因偏好更为宽松的抚养方式而作出选择,占比31%。在徐某栋诉苏某花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婚生子徐小某刚满8岁,已跟随母亲建立稳定的家庭关系,但却因父亲接走后能够放纵玩手机,选择跟随父亲生活。再如意愿表达前后矛盾,有13起案件未成年人对共同生活选择及后续影响无清晰认识,在张某静诉田某离婚纠纷中,婚生女在手写声明中表示愿意跟随妈妈生活,却在法庭询问时又表示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 二是部分父母存在诱导行为。父母双方往往施展诉讼策略,诱导孩子进行倾向性选择。法官发现19起案件父母明显通过言语暗示、情感绑架,或者编造对方“再婚有了新家庭就不管你了”等让孩子内疚或害怕,14起案件通过物质奖励、承诺好处等方式进行诱导,从而迫使未成年人按照己方意愿进行表达。如王某诉刘某凯离婚纠纷中,涉案未成年人多次变更意愿,谁带领其来到法庭就表示愿意跟随谁生活,后询问得知父母为争夺抚养权频繁示好引导,致其选择出现反复。经统计,通过上述方式诱导孩子选择的案件至少有33件,占比达25%,致使孩子作出背离内心想法的表达。 三是外部环境压制未成年人输出真实意愿。未成年人易受亲朋好友的看法、社区邻里的议论、学校同学的观点等影响,问询中发现有12起案件未成年人提到身边亲友对父母一方有负面评价,并据此做出选择。大多数未成年人对改变生活环境心有畏惧,面对转学、搬家可能带来的人际关系重塑时,70%以上的孩子会更倾向于选择当下环境,因为能让自己继续在熟悉学校和社区生活。还有部分孩子身处法庭环境感到紧张,面对法官问询存在戒备心理,有6起案件未成年人出现哭泣不止、拒绝回答的情况,无法表达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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