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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本院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保障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图书管理等工作。

  负责财务管理和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后勤事务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政治处

  负责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和党群工作;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法官(法警)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考核管理和总结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承办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或解答;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起草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负责新闻发布、通讯报导工作。

  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本院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受理不服纪律处分或处理决定的申诉;处理对本院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

立案庭

  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依法审理管辖权争议案件;负责再审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负责本院信访工作。

  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对本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管理、分析。

  审判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审判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监督、检查、指导各类案件的审判质量。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刑事公诉和刑事自诉一审案件;负责赃物赃款的保管及处理工作。

民商事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相关审判工作。依法审理应由本院管辖的行政一审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执行局

  执行本院第一审已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有关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或协助执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全院的执行工作。负责法警工作,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法律文书,配合审判庭执行有关事项;负责维护本院机关秩序及安全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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