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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工死亡,姐姐与弟弟、妹夫对簿公堂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0日

作者:日照岚山法院

2018年7月初,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中楼法庭的法官们通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帮工死亡索赔引发的亲属间生命权纠纷案。

  原告崔艳与被告崔亮是同胞姐弟,另一被告张强则是崔艳的亲妹夫。悲剧发生于2018年2月17日,恰好是大年初二,崔艳与丈夫贾盛一起回娘家,期间,贾盛和被告张强到被告崔亮家中帮助崔亮往平房顶搬移太阳能。贾盛在帮工过程中,倚靠的平房花墙栏破损,不慎从房顶跌落,造成严重受伤。贾盛受伤后由二被告及原告崔艳先送往莒县中医医院,后又转往临沂市中心医院,最终因医治无效去世。此后,原被告双方协商赔偿事宜,但赔偿数额及付款期限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崔艳遂将崔亮与张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类损失40万元。

  中楼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初步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为本案的原、被告双方为亲属关系,应从亲情维系上考虑,力争化解当事人之间的芥蒂,该案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让他们能达成协议,既可以解决纠纷又可以挽留亲情。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表示同意调解,但认为赔偿数额过大,而且希望赔偿款可以分期给付。但原告不同意被告的方案,坚持要求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仍未放弃本案调解,多次来到原告家中做其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向原告释法析理,通过情与法两个层面阐述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取得了原告的信任,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同时,承办法官又从亲情角度及原告家庭的实际困难入手,做通被告方的思想工作,被告表示愿意增加补偿数额,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最终促成了由被告三年内补偿原告近30万元的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因帮工死亡索赔引发的亲属间对薄公堂的纠纷案件,经过法官春风细雨般的调解工作终于圆满化解,原、被告之间的亲情关系得以维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

  亲戚之间、邻里之间帮工行为很普遍,折射出社会生活中互帮互助的道德风尚,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帮工过程中有时也会存在风险,作为被帮工的一方,一定要提醒帮工注意安全,主动做好相对的防护措施,减少意外发生。一旦出了问题,帮工人不应以“我是好心帮你忙的”的态度理直气壮要求被帮工人承担全部责任,被帮工人亦不应以“你做的事你自己承担”的态度推卸责任,双方应本着有利于问题解决和维系情感角度出发,在法理和情理之间妥善解决后续问题,避免赔了金钱又断了亲情、友谊的结局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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