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四个抓好”为疫情期间法院工作提质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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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6日 | ||
疫情期间开发区法院抓好四项工作,不断提升审判工作精度、速度和强度,该院截止到5月8日,受理案件999件,结案770件,结收比77.08%。 一是抓好“诉前调解”,助力纠纷提前化解。民事案件设立“诉前调”案号,由法官助理先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天立案出具调解书或裁定书;调解不成功,被告放弃答辩期的当场立案开庭。将调解贯穿于诉前鉴定全过程,做到“鉴前调、鉴中调、鉴后调”,2019年,该院受理各类鉴定案件314件,鉴定过程中调解成功59件,今年截止到5月8日,受理各类鉴定案件74件,调撤7件。 二是抓好“诉调对接”,助力纠纷专业化解。建立调解前置程序,精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该院已与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及杜店、里则、沙河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今年3月中旬,与开发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调对接,现已成功调解纠纷7件。已确定特邀调解员2人,近期开始驻院工作。 三是抓好“速裁工作”,助力纠纷提速化解。速裁案件推行类案同审、要素式审理、表格式文书等新型办案模式。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以及速裁程序适用率,截止到目前,一审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4.02%,调撤率45.75%。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现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0%。优先使用电子送达,该院统一送达平台使用率超过200%。 四是抓好“诉源治理”,助力纠纷实质化解。开发区法院主动与区管委会、政法委协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培育城乡诉源治理自治力量。发送司法建议、强化对司法大数据的分析研判、同步做好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提前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据开发区法院信息,供稿人范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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