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前调解助力执行案件快结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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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0日 | ||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建立自动履行激励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开发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探索执前调解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执行前调解工作。 在该院受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为甲建筑公司,被告为乙地毯公司。在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依法生效后,乙公司迟迟未履行义务,甲公司遂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多次通过线上电话沟通联系、线下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会面,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前和解,乙公司按照约定,兑现义务支付案款30余万元。7月9日,甲公司向该院递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案件顺利结案。该案件的成功调解,既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兑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执行资源,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发区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以诉前调解经验为参照,探索将调解事项从民事纠纷扩展到执行案件,扎实推进了执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形成执行前多元化解工作的新路径。 一是强化审执衔接,推动和解前置。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解纷思路,加强纠纷源头防范。审判阶段,努力提升案件调解率和当庭履行率,并要求各审判庭与执行局及时沟通案件情况,并定期组织交流会,探讨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案件从立案到执前调各个环节的畅通有序,下好执行调解“先手棋”。 二是规范执前调流程,完善和解机制。执行局对新收案件逐案进行了解,并快速分流至相应团队。对部分执行案件导入执前调解程序,先行开展执前调解工作,统一编号为“执前调”字。 三是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和解运行。在全院现有人员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不断向执行工作倾斜。进一步充实力量,在编执行干警由4名增至5名,占比全院正式干警约21%,实现精兵强将战斗在执行重要岗位。聘用书记员1名负责内勤工作,执行协警4名从事执行辅助性事务。 自6月尝试开展执前调解以来,目前已调解成功近2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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