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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1日

2020年,开发区法院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巩固中求提高,在创新中求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审执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担当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2020年收案3610件,全年上交区财政诉讼费及罚没款1300余万元。结案3672件,结案率95.98%,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00件,是全市法官人均结案数的1.67倍,平均办案天数34.86天,居全市首位,全省第7位。

(一)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促进和谐稳定。依法从严打击各类涉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疫情期间,院长李向阳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审理全市首起防疫物资诈骗案并当庭宣判,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坚持“打伞破网”与“打财断血”相结合,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进一步扩大专项斗争成果。依法审理李炳杰等8人涉嫌恶势力犯罪系列案件,有力地打击了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

(二)积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升办案效率。积极探索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扎实推进繁简分流速裁机制,简易程序适用率超过91%,居全市首位。4月份成立速裁团队,积极探索小额诉讼、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繁案精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速裁制度、逐步完善各环节间的转换衔接工作。继续推进表格式文书和要素式审判,保证案件快审快结。2020年速裁团队结案率100%,平均办案天数5.32天,有效缩短了审理周期,提升了办案效率。

(三)灵活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提升执行效果。坚持执行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不断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疫情期间积极推进网络执行,加大线上查控和财产处置力度,以网络询价方式确定评估基准价成功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切实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妥善处理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的关系,依法审慎适用“查冻扣”等司法强制措施,尽可能对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予以“放水养鱼”。被我院冻结1亿元大额存单账户的被执行人某公司,因子公司贷款无法办理展期将产生逾期,我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银行及相关企业联系沟通,将存单账户暂时解封,在其子公司办完展期后,重新冻结该账户,最大限度避免了对相关企业及银行造成不利影响。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中,被执行人山东三星集团有限公司账户被我院查封,由此对外发行的债券可能会产生兑付不能风险,将直接影响该公司信用,进而影响其上市筹备工作。经我院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将被执行人名下两处土地使用权用于查封,在申请人交通银行向我院申请解封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后,我院及时办理解封手续,将查封对企业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二、强化司法保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有作为

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项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充分发挥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的保障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切实推进辖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以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制定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辖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开通绿色通道,对涉金融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涉金融诉讼案件结案率94.68%。进一步加大破产审判力度,坚持践行“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司法政策,积极探索“执转破”案件,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妥善处置8起僵尸企业,审结2起破产重整案件,积极推进合并破产重整,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生产活力。依法加速“僵尸企业”出清,审结2件资产出清案件,平均耗时38.5天,解决了“僵尸企业”的一系列遗留问题,助力困境企业“涅槃重生”。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运行机制,5月份市中院指定我院审理滨州辖区内大多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注重根据不同纠纷类型的特点,平衡各方利益,在个案公正裁判的基础上实现良好的社会引导效应。

(二)司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护卫绿水青山。建立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挂牌成立并正式启用环境资源审判庭,建立黄河水利风景区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在市中院的指导下,与滨城区、邹平市、惠民县、博兴县五家沿黄法院,在我院共同签订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积极营造良好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氛围。积极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实现当事人权利救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安全底线。积极配合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先后抽调6名党员干警参与随访武汉返滨人员及隔离点执勤等一线疫情防控工作,至今仍有一名干警在隔离点工作。法院内部持续做好来院群众登记、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等基本工作。进一步做好防护,持续加强审判和公共区域消杀,为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严格执行干警行程报备制度,要求干警个人和家人加强防护,并配合做好排查。进一步宣传引导群众采用“非接触式”线上方式参与诉讼,尽量采用远程提讯、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方式办理案件。

三、坚持司法为民,回应人民司法需求有举措

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落脚点,深化司法为民举措,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回应民众的司法需求。

(一)完善两个“一站式”建设,实现诉讼便民。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完善集诉讼引导、立案登记、跨域立案、管辖权异议审查、诉前鉴定、材料收转、12368热线电话、视频接访、调解等多项职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良好服务环境。全面推行诉前鉴定网上鉴定,大幅缩短交通事故、财产保险合同、建设工程等需鉴定案件审限,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积极沟通,通过保险公司及人社等部门参与,在诉前化解大量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与滨州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滨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及杜店、里则、沙河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签订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和解中心,由专人进行行政案件的和解工作。借助道交一体化平台、分调裁系统内外联动,形成诉前解纷合力,提供线下、线上立体式诉讼和调解服务。2020年诉前调解案件1909件,为群众解决纠纷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路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得分一直稳居全市前列。

(二)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科技便民。建立常态化的全流程网上办案机制。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安排专人引导和协助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操作,实现当事人参与的立案实现百分之百网上立案,且不收取任何纸质材料,有效节约诉讼成本。设立网上调解室和互联网法庭,实现网上开庭常态化,疫情期间确保防疫审判两不误。积极通过微信开展调解、证据交换和质证,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的同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积极推行电子送达,采用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文书,极大的方便了诉讼参与人,降低了诉讼成本。电子卷宗覆盖率、电子送达使用数量均居全市前列。2020年通过网上立案1931件,网上开庭320件。

(三)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实现阳光透明。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大司法公开力度。4个法庭均建设为科技化审判法庭,做到“每庭必录”,实现庭审公开常态化。开通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网上司法公开平台,审判流程公开率、庭审直播率、裁判文书上网率均居全市首位,充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司法知情权和监督权需求。

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有成效

以创建“三抓四好五带头”党建品牌为目标,在更加加强党的建设,更加突出建设队伍,更加突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上下功夫。2020年我院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标杆党支部。

(一)抓政治建设,强化思想引领。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激发干警内生动力。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不懈地狠抓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补足干警精神之“钙”。

(二)抓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长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组织开展“七一”讲党课、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基地和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定期向全院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和廉政知识学习,坚持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增强干警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二)抓能力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开展“法院讲堂”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坚持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及时对新法、新解释、新规定及审判业务的学习。深入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操守、法律业务知识和岗位履职能力。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案结事了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2021年,我们将继续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实现更大的突破。

一是抓紧抓实审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准确把握新时代的发展新要求,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强化行政审判工作,全面巩固执行难工作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和长远发展。不断探索和创新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全力推进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抓好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办理,加强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案件审判,注重从发展角度化解纠纷,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多元司法需求。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弘扬正风正气。进一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精准司法推动数字正义,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抓好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全市法院“正风肃纪、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坚持推进司法作风整改,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切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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