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立案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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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3日 | ||
1、起诉状。(被告人数+2份;格式详见附件1) 2、身份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原告要提供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信息(注:工商登记网站打印即可)。(格式详见附件2) 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律师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 (2)委托公司职工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委托近亲属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户口本复印件、近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委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提交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介绍信或者推荐信、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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