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程序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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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 ||
小额诉讼程序指南 为方便人民群众了解小额诉讼制度,依法享受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特将小额诉讼程序有关事项释明如下: 一、小额诉讼释义 小额诉讼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诉讼标的额为已经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上一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准)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单一金钱给付民事案件。 二、审判组织 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 三、起诉方式和审理方式 1、原告向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2、基层人民法院或派出法庭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 四、一审终审 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不得上诉。 五、程序异议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或派出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有异议,应当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提出口头异议的,应当记入笔录,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字或捺印。 六、权利救济 当事人认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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