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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8日

  东营区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美丽东营区的关键年,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攻坚年。今年我院工作的整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依法办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推进“七项重点工作”,为加快建设美丽东营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党的政治建设。制定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方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以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贯彻落实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为重点,深化学习讨论、深入调查研究、深度改进提升,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

  责任部门:政工科、各支部,责任领导:刘强民、王磊

  2、党的思想建设。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年内组织开展2次专题党课,以“灯塔-党建在线”平台为载体,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学习,各支部每月至少组织半天学习。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学习,使传承红色基因成为广大党员的思想自觉和实践自觉。开展“党员人人当教员”活动,上好“微型党课”,增强培训成效和吸引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对全院志愿服务活动实行项目化管理,着力打造常态化党员志愿服务项目,确保每名党员干警完成规定时长。

  责任部门:政工科、各支部,责任领导:刘强民、王磊

  3、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本院党建和党总支工作的领导。落实《关于建设过硬党支部的意见》,开展好“双述双评”活动,全面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用好“先锋学堂”党员活动室,从严落实党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及时收缴党费。严格落实每月10日的主题党日制度,统筹制定年度党组织生活计划,做到月月有安排、次次有主题,把基本活动抓紧抓实。做好干部下派帮扶工作,在实现帮扶村全部脱贫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一句话实事承诺”活动,积极争先创优。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团支部、妇委会、工会等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特点,从关爱干警角度出发做好健康查体、文体娱乐等各项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增强队伍凝聚力。

  责任部门:政工科、各支部、各群团组织,责任领导:刘强民、王磊

  4、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按照《东营区委常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全面自查,防止“四风”反弹。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着力整顿慵懒散等纪律作风问题。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推动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及早谈话提醒,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强化重要廉政风险点防控,做好举报案件的线索收集及数据统计工作。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年内组织开展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举办廉政报告会不少于2场。

  责任部门:监察室,责任领导:薛彦林

  二、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功能,把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对涉黑恶势力的案件快审快判,稳妥审理每一起涉黑案件。继续开展“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宽严相济政策,注重保障人权,依法严惩其他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组织集中宣判不少于2次,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部门:刑庭、少年法庭、研究室,责任领导:刘强民、李凤华

  6、信访维稳工作。稳妥化解每一起信访案件,在确保“五个不发生”基础上,实现零上访、零群体性事件、零安全事故“三零”目标。对矛盾风险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部建立台账,逐案落实责任。加强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上访老户、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确保矛盾不上交、人员不失控。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三同步”原则,未雨绸缪、主动应对,确保不出任何风险问题。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建立接待台帐和日志,做到及时转办、及时答复。

  责任部门:立案二庭、各业务部门,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7、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部署,制定《为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细化服务措施,明确责任部门,为全区中心工作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成立专司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团队,成立破产合议庭,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研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出具体服务措施。积极参与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综合整治,灵活适用法律政策,在协助执行、房产查封、依法拆迁等方面提供咨询、清除障碍,依法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全区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责任部门:研究室、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辛店法庭、执行局,责任领导:刘强民、延新干、杨彬

  8、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信访当事人以及诉讼中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落实减、缓、免诉讼费政策,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及时救助。高标准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落实好各项便民服务举措,建成一站式、综合性、高水平的诉讼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道交庭、辛店法庭、立案一庭,责任领导:刘强民、延新干

  9、促进“放管服”改革。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及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加强与劳动、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年内召开座谈会议2次,解决行政审判中的实际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效能。

  责任部门:行政庭,责任领导:刘强民

  10、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严格结案标准,规范终本结案,努力提高实际执结率,终本率不超过30%,实际执行率达到70%。充分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全部录入。强化对拒执犯罪的追诉,年内至少移送3起涉罪案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落实专人值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工作快速应对、协调配合能力。

  责任部门:执行局,责任领导:杨彬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把综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要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做好上级对我院综治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完善社会矛盾排查梳理、分析研判、风险评估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积极稳妥审理执行好驻鲁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所涉纠纷案件,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研究室,责任领导:刘强民、延新干、杨彬

  12、普法教育。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要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群众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推进法治东营建设,认真落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利用“宪法日”、“国际禁毒日”等节点,组织法官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举行法制宣传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道德讲堂和新型农民学校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不同层面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研究室,责任领导:刘强民

  三、不断强化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13、构建“分调裁”工作机制。结合“速裁+专业+综合”的审判团队模式,制定民商事案件分流、调解、速裁工作制度,使大量简易案件通过速裁解决。强化诉前调解工作,确保诉前分流案件不低于立案数量的20%。深化简案速审、司法确认和小额诉讼等程序的适用推广,确保民商事案件速裁适用率达到70%以上。

  责任部门: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道交庭、辛店法庭、立案一庭,责任领导:刘强民、延新干

  14、加强审判管理。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解决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加强对审判程序的动态管理与控制,督促法官、执行人员及时推进案件进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经验总结、运行态势研究、审判绩效考评等审判管理职能,适时召开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分析会议,对收结存案、上诉发改、调解撤诉、审限变更、结收比、结案率等审判指标进行分析预判,并将审判质效评估与法官绩效考评有机结合。确保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5%以上,服判息诉率达到85%以上,发改率控制在3%以内,审限变更率控制在20%以内,调撤率不低于50%,全年案件结收比达到100%。

  责任部门:审管办、各业务部门,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15、加强审判监督。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依法抗诉的案件,认真审查、依法及时启动再审程序,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坚持主动化解矛盾工作原则,将案结事了作为目标追求,不使问题升级,不将矛盾扩大,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审监庭、各业务部门,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16、深化司法公开。积极向上级法院报送庭审直播案件,确保庭审直播案件数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各业务部门及时录入电子卷宗资料,确保当事人凭查询码即可在司法公开查询触摸屏随时查看案件进度,确保所有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实现立案、审理、宣判全程公开。做好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确保录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完善人民陪审员动态管理机制,年内组织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

  责任部门:审管办、政工科、各业务部门,责任领导:延新干、王磊

  17、司法技术工作。加强与业务部门配合,优质高效地做好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司法技术归口管理和对外委托等工作;坚持鉴定案件跟踪督促,实现鉴定周期在30个工作日内的案件数量达到全部鉴定案件数量的80%。做好司法鉴定前置工作,提高鉴定质效,缩短审理期限。发挥司法技术联络点作用,保障基层法庭的鉴定工作高效运行。

  责任部门:技术室,责任领导:杨彬

  18、宣传调研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强化舆情引导和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及时宣传报道法院工作动态信息。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管理,做到官网每天更新、微博每周发布新闻不少于5条、微信每周更新不少于3次。结合我院实际,确定2-3个重点调研课题,各部门至少确定1个调研课题。每月按时通报调研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进度。认真完成“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届理论研讨活动”课题以及其他理论调研文章的提报工作,力争在省级、国家级各类理论研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加强典型案例的总结、报送工作,实现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

  责任部门:研究室、办公室、各业务部门,责任领导:刘强民、延新干、各分管领导

  19、司法统计工作。严格按照统计区间准确完成司法统计报表。完善数据核查机制,确保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卷宗信息与司法统计系统数据一致。每半年组织1次司法统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提高司法统计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

  责任部门:研究室、各业务部门,责任领导:刘强民

  四、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

  20、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配套措施,细化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赋予法官对助理工作分配权、奖惩建议权。合理确定审判团队工作量,激发团队合力。修订与绩效挂钩、与工作量挂钩的各类人员业绩考核细则,制定本年度考核办法。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适时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推进符合条件人员转任司法警察等工作。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规定,定期通报院庭长办案情况。开展要素式庭审、格式化文书、示范性诉讼等机制创新,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司法效率。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为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智力支持。

  责任部门:政工科、审管办,责任领导:延新干、王磊

  21、建立均衡结案常态化机制。全年案件结收比达到100%,结案均衡度不低于80%。实行动态分案机制,及时平衡员额法官办案数量,实现案件分配的动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统一调度和日常督促,员额法官业绩考核中加大对均衡结案情况的考核权重,努力促进每月结案的均衡。

  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22、司法规范化。严格落实诉讼服务、诉前保全以及立案、分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标准,依法管控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和办案风险评估等关键环节,杜绝超审限案件,杜绝“三同”办案。统一类型化案件裁判尺度,保障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和自由裁量权,严禁内部工作人员过问案件,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责任部门:审管办、各业务部门,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23、智慧法院建设。完成大审判庭科技法庭系统升级改造。完成智能语音系统建设,所有科技法庭实现语音识别同步应用。完成电子卷宗自动同步生成,实现电子卷宗自动归档、网上调卷、异地借阅功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建设,完善智能导诉、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电子送达等功能,建成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加强信息化应用,引导干警自觉把“懂网、会网、用网”作为必修课、基本功,全面推开网上办公办案、网上数据实时生成和共享。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责任领导:延新干

  五、聚焦司法工作实际需求,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和效能

  24、精神文明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整治提升工程,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完成承担的创城工作任务。积极参与乡村文明建设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窗口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四德工程”建设,每季度更新善行义举四德榜。

  责任部门:政工科,责任领导:王磊

  25、人才工作。着力做好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法官的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推动法院队伍和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年内安排1次专题理论报告会、1次专家讲座,完成好省法官学院、区委党校等上级部门的日常调训工作,每半年通报一次本院教育培训情况。招考引进5-7名本科以上法律专业毕业具有司法资格的公务员。

  责任部门:政工科,责任领导:王磊

  26、统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战理论和民族宗教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培养、教育、推荐工作。掌握本单位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及信教人员基本情况。确保无职工参与私设聚会点活动,无中共党员信仰宗教。

  责任部门:政工科,责任领导:王磊

  27、司法政务。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认真完成年度预算审批,落实好预算支出的各项规定,做到事前有审核、支出有预算。加强机要、印章、文印、图书等管理工作,规范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实施定额审批、政府采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全年2次对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并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会务、接待工作能力,加强公文流转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职责,完善保密措施,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责任部门:办公室,责任领导:延新干

  28、安全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消防设备维护,确保不出安全生产事故。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确保车辆安全行驶无事故。加强经费保障、业务装备配置和基层人民法庭建设。

  责任部门:办公室、服务中心,责任领导:延新干

  29、卷宗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认真做好纸质卷宗的装订、归档以及电子卷宗的录入工作。加大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庭审音视频等数据资源汇聚力度,全面完成卷宗数字化扫描。职能部门对卷宗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确保归档及时材料完整。

  责任部门:办公室、审监庭、审管办、各业务部门,责任领导:延新干、各分管领导

  30、机关安全保卫。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完善覆盖“两区”的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定期检修维护,对审判区、办公区、财务室、羁押室、车库等要害部位进行24小时全方位实时监控。严格落实审判区和办公区分离及门卫登记制度,加强门卫24小时值班、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备勤、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加强法庭安全管理,确保案件审理、干警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每季度召开安全员会议,听取各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完善安保机制。

  责任部门:法警大队、办公室,责任领导:延新干、李凤华

  31、物业和餐厅管理。制定卫生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实行每月二次对物业卫生保洁、设备维护、日常值班进行不定期抽查打分,卫生保洁合格率达95%以上。对电梯、天然气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建立巡检档案,按规范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转。对日常维修满意率进行庭室回访制度,满意度不低于85%。严格把关菜品的进货渠道,确保菜品新鲜,食品卫生干净达标,提高就餐满意度。

  责任部门:服务中心,责任领导:延新干

  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要按上述计划要求的内容和进度,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不断推动我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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