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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8日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的决定

  各局、庭、室、科、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决定,确保执行案件的良性循环,充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得到有效实现,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解旭明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延新干党组成员、副院长

  杨彬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员:王丽执行一庭庭长

  王寿军执行二庭庭长

  刘建业执行三庭庭长

  刘海港办公室主任

  张国明研究室主任

  万涛信息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三庭庭长刘建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执行三庭有关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方案制定、工作组织、检查督导、材料报送、对外宣传和上级法院联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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