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法官业绩考评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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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8日 |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法官业绩考评办法(试行) 东区法发〔2017〕3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全面、科学评价法官审判执行业绩,充分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山东省法院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法官业绩考评是对员额法官依法履行法定审判执行职责行为的考评。通过对法官业绩评价,切实发挥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法官,包括进入法官员额的院长、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其他员额法官。 第四条 法官业绩考评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法官业绩考评 第五条 法官业绩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办案数量和岗位业绩占45分,办案质量占20分,办案效率占15分,审判效果占10分,宣传调研占10分。 第六条 法官办案数量和岗位业绩考评(45分)。法官年度完成结案数量及案件结收比指标,每增加1%加0.5分,每降低1%减0.5分。 (一)院庭长审判团队。院长审结案件数不少于审判法官平均结案数的5%,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结执结案件数不少于审判法官或执行法官平均结案数的30%;各业务部门庭长(含主持工作负责人,不含行政庭、执行三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庭长)结案数不低于所在部门法官平均结案数的70%。 院长、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按刑事、民商事、执行分类对应计算案件数。计算基数不含速裁案件。 (二)民事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170件。 (三)商事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190件。 (四)民商事综合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150件。 (五)金融借款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290件。 (六)民间借贷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290件。 (七)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200件。 (八)民商速裁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400件。 (九)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100件。 (十)刑事简案速审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400件。 (十一)行政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不少于60件、非诉审查结案不少于100件,司法救助、国家赔偿案件结案达到100%。 (十二)执行团队。法官年度执结案件不少于210件,执结案件包含执行、非诉执行、执行裁决等案件。 综合执行团队法官年度执结案件达到100%,完成终本案件管理、财产查控、材料综合等工作的,按执行团队法官办案数量和岗位业绩考评分的平均值计分。 (十三)再审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结案件达到100%,评查案件不少于130件,完成改发案件分析。 (十四)立案保全综合团队。法官年度完成全部立案工作,办理管辖权异议案件不少于120件,办理保全案件不少于700件,办结公示催告程序、特别程序等案件结案达到100%。 (十五)信访团队。法官年度完成日常信访工作,审结或执结案件不少于60件。 第七条 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件折抵案件2件;审结破产案件1件折抵案件20件。 其他折抵事项由法官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 办案质量考评(20分)。 (一)审判法官案件质量指标 1、二审改发率(5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团队、简案速审、立案保全综合审判团队法官年度二审改发率不超过0.5%;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年度二审改发率不超过2%;民商事及民商综合审判团队法官年度二审改发率不超过3%;行政审判团队法官年度二审改发率不超过5%,再审审判团队法官年度二审改发率不超过1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0.3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减0.3分,经法定程序认定为错案的,每件减1分。 2、服判息诉率(5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简案速审、速裁审判团队法官年度服判息诉率达到98%;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法官年度服判息诉率达到95%;民商事及民商综合、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年度服判息诉率达到90%;行政、立案保全综合、再审审判团队法官年度服判息诉率达到8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0.2分。 3、调撤率(5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速裁审判团队法官年度调撤率达到75%;民商事及民商综合、道路交通事故法官年度调撤率达到50%,不含其他审判团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0.2分。 4、审限变更率(5分)。简案速审审判团队法官年度审限变更率不高于1%,行政审判团队法官不高于2%,立案保全综合团队法官不高于5%,金融借款、民间借贷、速裁审判团队法官不高于10%,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团队、民商事及民商综合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法官不高于1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0.1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减0.1分。 (二)执行法官案件质量指标 1、实际执行率(6分)。执行团队法官年度实际执行率达到3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0.2分。 2、标的到位率(6分)。执行团队法官年度标的到位率达到2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0.1分。 3、执行终本率(8分)。执行终本率不高于6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加0.3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减0.3分。 第九条 办案效率考评(15分)。 (一)简易程序适用率(5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审判团队法官年度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5%;民商事及民商综合审判团队法官年度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80%,不含其他审判团队。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0.1分。 (二)超审执限案件(5分)。法官年度每件超审执限案件减0.05分,未办理审执限变更审批手续减0.5分。 (三)长期未结案件(5分)。法官年度无长期未结案件,存在一件减1分,中止、破产、涉外等原因除外。 第十条 审判效果考评分(10分)。 (一)司法公开 1.裁判文书上网(审判部门2分、执行部门4分)。审判法官年度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1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0.1分;执行法官年度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0.2分。 2.庭审直播(1分)。审判法官年度完成3件庭审直播,每多直播1件加0.3分,每少直播1件减0.3分。 3.人民陪审员参审(1分)。审判法官年度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减0.2分。 (二)案件评查归档 1.卷宗评查(2分)。法官年度纸质和电子卷宗质量评查无瑕疵,每处瑕疵减0.1分,卷宗不合格减0.5分。 2.卷宗归档(2分)。法官年度纸质和电子卷宗、同步录音录像光盘按规定归档,每少归档1件减0.1分。 (三)信访投诉(2分) 法官自审判执行团队组建开始,被国家级信访登记通报的每件减1分,省级登记通报的每件减0.5分,市级登记通报的每件减0.3分,区级登记通报的每件减0.1分,均含法院系统;减分以当年登记通报为准,同一情况被多级别部门登记通报的,按最高级别减分,同一情况被多次登记通报的不重复减分。 第十一条 宣传调研考评(10分)。研究室制定考核办法,对法官宣传调研、信息简报、统计分析、理论文章、课题研究等情况进行考评。 年度撰写的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司法统计、理论文章和宣传调研等在市级获奖的分别加0.4、0.5、0.6、0.7分,省级获奖的分别加0.7、0.8、0.9、1分,国家级获奖的加1.5分,均含法院系统;加分以当年评选通报为准,同一情况被多级别部门通报的重复加分。 第十二条 院长、副院长、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根据各自分管业务和办理案件类型对应上述各项指标进行考评。 第十三条 庭长考评成绩在上述考评成绩基础上加本部门法官考评成绩平均值的1%计分。 第十四条 新组建配备法官助理审判团队法官只考评下半年审判业绩,其他审判团队法官考评全年审判业绩。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法官不涉及的考评事项,得该考评项基本分;各考评项加分以5分为限,减分减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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