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促善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2日 | ||
宪法乃九鼎重器。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这是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最高立法机关第五次对国家根本法的修改。从党中央提出建议,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再到大会期间多次审议、补充完善、投票表决,这段法治进程,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体现出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巨大优势。 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此次宪法修改,把宪法宣誓制度确定下来,健全宪法实施制度成为一个亮点。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铿锵的声音,庄严的气氛,这神圣的一刻,定格成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融注到亿万人民的心头。3月17日上午,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抚按宪法、紧握右拳,庄严宣誓。 75字的誓词在人民大会堂回荡,也让每一位在场的全国人大代表心潮澎湃。这是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也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面对全国人大代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既是对宪法权威的维护,也是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律被遵守、法治被信仰,前提是法律真正凝聚共识、体现民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夯实立法这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坚持立法先行,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立法项目,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为法治中国打造国之重器,为善治奠定良法根基。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修改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立法精细化。五年多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和继续审议的法律草案都及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共公布法律草案83件次。国务院全面实施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和立法草案网上征求意见工作,共有67件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考虑立新废旧、修法释法并举和法律间协调衔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统筹修改法律的决定16件,涉及修改法律101件次。国务院共发布9件关于清理行政法规的决定,涉及修改行政法规207件次。根据改革要求适时废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119件。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司法解释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截至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废止817件、确定修改187件司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性文件。 形势在发展,事物在变化,法律体系必须与时俱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 制定监察法,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完善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立法步伐不断加快。 围绕食品安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修改食品安全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定慈善法、中医药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制定、修改居住证暂行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 制定民法总则、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每一次立法,都是时代命题的回应、人民智慧的汇聚、法治建设的跃升。截至2018年4月底,共制定法律28件,修改法律137件次,制定修改行政法规266件次,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
||
|
||
【关闭】 | ||
|
||
版权所有: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2345678号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09号 邮编:257000 诉讼服务热线:1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