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2月6日在东营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7日 | ||
东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2月6日在东营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东营区人民法院院长 解旭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营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极其特殊、极具考验、极不平凡的一年。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狠抓执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全力服务大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为东营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年来,新收各类案件12945件,结案13322件(含旧存1074件),同比分别增长6.51%和5.18%,收结案均创历史新高。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平安东营区建设。努力克服因疫情羁押场所封闭对刑事审判工作造成的影响,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72件,判处罪犯1202人,同比上升26.23%,其中远程视频开庭274件355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集中管辖全市涉邪教刑事案件,审结邪教组织犯罪案件8件11人。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对猥亵儿童、拐骗儿童、性侵幼女等犯罪案件11件13人判处重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858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六清行动”要求,突破常规庭审方式,多地点同步,多视频连线,连续集中开庭,审结涉黑案件2件24人、涉恶案件6件2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判处罚金176万元,在全市率先实现“案件清结”目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完善涉黑涉恶线索筛查、甄别、移送程序,提出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市场准入等司法建议17份,均得到及时回复落实,助推了行业清源和专项整治。 严惩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件35人,涉案金额9.49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08亿元,确保了金融监管秩序,维护了群众财产安全。深入推进法治反腐,完善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衔接机制,审结张志国等贪污、贿赂、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聚焦中心工作大局,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区委部署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选派25名干警驻企帮扶,组织47名干警参加交通卡口执勤,主动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提供法律咨询4次,积极为帮扶村居及共建社区筹措疫情防控物资,为疫情防控贡献法院力量。加大涉疫情案件审理力度,稳妥审结因疫情影响某企业停工停产引发的56起劳动争议案件,依据法律规定,把握政策要求,坚持“能调则调、谨慎判决、妥善处理”的原则,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因素,依法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全面推行网上诉讼服务,10个互联网法庭迅速开通、视频连线,网上开庭932件、网上调解347件、网上证据交换851次,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 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高效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11条实施意见,审执各类商事案件2145件,涉案标的20.17亿元。强制执行“河59井场”侵权案,对非法侵占井场长达13年的2350平方违法建筑全部强制拆除、清场外运,井场固封,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使全国仅有的两个原油计量站国家级实验室之一顺利落户东营区,创造了近2000万元的直接经济效益,为油田企业的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稳妥审理油田办社会职能移交后市政设施清资停租、违建清理产生的纠纷,对涉及体育公园3起租赁纠纷,理顺法律关系,反复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和解,当事人在一周内全部搬离。对涉及油城广场少年宫12起侵占场地纠纷,快速立案,查清事实,判决被告拆除违建、恢复原状、交付场地,确保了投资5亿元招商项目亲子主题海洋公园顺利开工建设,助推招商引资“市政速度”。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召开金融审判工作座谈会,邀请40余家金融机构共商良策,对涉金融案件当天立案、当天送达,15天内速裁结案占60%以上,有力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全力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清理债权债务、优化资源配置、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作用,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思路,网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网上申报债权,审结破产案件12件,化解不良资产28.36亿元,盘活存量资产3.42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43.41亩,妥善安置职工150余人。顺利审结我市首例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件,积极招募投资人,妥善解决安全认证、股东变更等核心问题,源力燃气公司成功重整,保障了西城区域金辰富海、康都家园、里奥商都等49个小区12000多用户正常用气,探索出“破产—托管—重整”的新模式。积极探索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率先在全市出台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暂行规定》,重点解决企业破产后自然人负担的连带担保责任问题,被省法院确定为“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单位。 有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23件,判决行政机关胜诉94件,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11件,为重点项目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提供答复意见审查和建议21件次,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8.5%。对涉及村居改造、老旧小区搬迁等民生工程类案件,加强审前和解,耐心疏导感化,稳妥解决文汇街道机关片区征收补偿、黄河路街道耿井、景屋村强制拆迁系列案件,有力支持了政府重点项目实施。市水利局未全面履行河道监管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和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案件特点、纠纷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全面践行为民宗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充分保障民生诉求。高度关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妥善化解涉民生纠纷,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723件,对因疫情影响遭遇困难和弱势群体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08万元。积极运用调解、撤诉方式处理矛盾纠纷,调和利益分歧,修复社会关系,调撤结案3069件。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成立环资专业审判团队,稳妥审理资源类侵权、租赁案件12件。在黄河河口管理局东营分局设立法官工作室,参与黄河流域东营区段保护和治理。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诉前保全、速裁审理,审结欠薪案件224件, 2194万元农民工工资全部执行到位,依法维护了240余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不断完善诉服体系。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平安东营区综合体,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诉调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服务热线、巡回审理等多种渠道,提供自助立案、诉前调解、财产保全、司法确认、速裁审判等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升级语音送达系统,通过语音留言、短信链接等方式完成法律文书送达23306次,电子送达率达到172%。积极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立案送达、证据交换、缴费结算、结案审批等全部网上运行,当事人打官司只需到场开庭一次,“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落实落地,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最高法院年度质效评估中取得了全省典型试点法院第一名的成绩。 持续深化多元解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促成“无讼”乡村(社区)和万人成讼率纳入综治考核。建立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络点、诉调对接服务站“四位一体”的解纷模式,在镇街设立8个法官工作室,在规模较大的社区设立26个法官联络点,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覆盖全区的解纷服务网络。围绕物业纠纷、建设工程、银行保险等纠纷多发领域,开展诉源治理调研,分析多发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建立6项长效治理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优先选择非诉方式解决,4位驻院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案件1386件。“五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与区矛调中心无缝衔接,矛盾纠纷实现了一站式受理、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多元解纷工作被《人民日报》和省委政策研究室微信公众号刊发报道。 努力维护胜诉权益。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各类案件4376件、同比上升13.72%,未结案件同比下降21.63%。组织开展民生案件优先执行、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惩罚“老赖”凌晨行动、重点案件集中攻坚等多次专项执行活动,大量执行存案顺利执结。对历史遗留的400余件涉新世纪公司烂尾楼未执结案件,组成工作专班、集中主要力量、创新执行方法,克服涉案人数多、时间跨度长、信访压力大等困难,将3300余万元案款顺利过付给400余名申请执行人,等待了15年之久的当事人从无奈的“上访户”转变为主动送锦旗的“点赞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温度。 四、切实抓严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改革。明确繁简分流标准,建立系统自算加人工识别的分流模式,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精准分流。对大量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实行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2个综合速裁团队对案件优先选择、灵活送达、一步到庭、即时裁判,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速裁法官最高结案926件。3个专业速裁团队对金融借款、道交纠纷实行类案专审,采用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简化审判程序,快速化解矛盾。疑难复杂案件由资深法官精雕细琢,辨法释理、定纷止争,实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的目标。员额法官平均办案天数由74天降至51天。 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坚持案件质量第一,每周通报办案质效指标,每月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每季度评析发改案件。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预警,紧盯督导,逐案解决,长期未结案件清零。采取线上评查、线下通报、跟踪整改的方式,每季度进行案卷评查,6类13项共性问题彻底解决。加强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制定职责清单,明确职责分工,重点对群体性、疑难复杂、类案冲突、投诉信访等四类案件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司法公正。服判息诉率达到90.21%,同比上升1.24个百分点。 不断扩大司法公开层次。积极推动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扩大审判效果,完成庭审直播2511场次,公布裁判文书13519件。做好人民陪审员培训和参审工作,参审率达到100%。坚持以案释法,讲好法治故事,开展“小案例大道理•特色云审判”活动,4件典型案例在省法院微信公众号推送。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先后集体学习31次,专题研讨23次,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开展过硬支部创建活动,10个支部比学赶超,党总支被命名为区直机关基层党建示范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每季度专题研究,每半年定期通报,开展3次专项检查,坚决抵制“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以案三释”、“三个规定”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四项队建活动,对照问题,认真剖析,切实整改。加大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抓早管,坚决纠正程序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创新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群、网络课,开展线上学习交流,收到良好教育效果。 强化司法能力提升。开展以思想理论为核心,以业务培训为重点的学习教育,加强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法警、书记员等各类人员技能达标,认真学习民法典,组织专题培训研讨,开展法官讲法活动,线上线下培训14次1356人次,优化专业法官会议组成,发挥指导审判实践作用,提高法官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水平。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破产重整等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办案数量占结案总数的70.54%,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76件。 一年来,区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做好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10余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9人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次。增聘3名党外人士为特邀监督员,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200余人次到法院参观座谈,征求良策,共议发展。 回顾过去的一年,法院的各项工作呈现出齐头并进、全面发展良好势头,扫黑除恶、行政审查、破产审判、诉讼服务等多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区委和上级法院领导多次批示肯定,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举措不够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审判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监督预防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区的开篇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区法院今年工作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强化使命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忠实履行法定审判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增强司法为民能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要有更高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升班子履职能力,强化支部建设,擦亮党建品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通过裁判说理、普法宣传、志愿服务等形式,增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上要有更大作为。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谋划新发展思路,以法院智慧、法院力量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聚焦“四项重点工作”“九个三年行动计划”“九大改革攻坚”,制定服务事项清单,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积极做好破产审判,全力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司法支持力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上要有更多成效。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全面融入矛调中心运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精准衔接、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注重强基导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四是在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上要有更新突破。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准确适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大审前和解力度,保持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从源头解决执行难制度建设,构建党委领导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强化智慧法院成果运用,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五是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上要有更严措施。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力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问题。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狠抓违纪违法问题查纠,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聚焦“二次创业、走在前列”新使命,为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法院工作报告》中相关概念解释
1、集中管辖涉邪教刑事案件: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全市范围内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各类邪教犯罪案件,全部指定东营区法院集中管辖、集中审理,确保打击效果。 2、六清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线索清仓、黑财清底、逃犯清零、案件清结、行业清源、伞网清除专项行动。 3、个人破产:又称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具有辖区户籍的自然人或在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因无力偿还债务,申请启动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履行部分清偿义务后,法院裁定免除剩余债务的清偿责任。本报告中仅指企业破产后自然人承担连带担保清偿责任问题的解决。 4、司法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机构,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双方当事人签署后,不需要立案诉讼,经人民法院确认,即具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 5、万人成讼率:以辖区常住人口和登记在册流动人口总数为基准,每一万人中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数,能客观反映一个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情况。 6、“五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解决矛盾纠纷的诉前调解机制,当事人可自主选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仲裁调解、行业协会调解、行政争议审前和解等五种解纷模式。 7、分调裁审改革:即“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诉前分流机制、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多元调解机制、速裁快审机制,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8、四项队建活动: ①“两个坚持”是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活动; ②“以案三释”是指“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③“三个规定”是指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事务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项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活动。 ④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是指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的,围绕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制度意识等五个方面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
||
|
||
【关闭】 | ||
|
||
版权所有: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2345678号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钟山路909号 邮编:257000 诉讼服务热线:0546-7035123(立案庭) 0546-7035110(值班室) 1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