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退费材料及程序
  • 作者: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根据我院审判工作需要,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诉讼费退费办理手续所需材料及程序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该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收款人开户银行全称(如中国工商银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分理处);

  ③收款人银行卡号,要求用黑色签字笔或者黑色钢笔写在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上。

  ④生效的法律文书一份;

  ⑤诉讼费单据一份;(背面有承办人、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长签字)如有代理人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还需提交:

  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⑦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2、当事人是法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该当事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②该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③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④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⑥代为办理退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一份。

  ⑦收款人开户银行全称(如中国工商银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分理处);

  ⑧收款人银行卡号,要求用黑色签字笔或者黑色钢笔写在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上。

  ⑨生效的法律文书一份;

  ⑩诉讼费单据一份;(背面有承办人、庭室负责人、分管院长签字)

  二、办理程序

  1、由当事人提交诉讼费单据交由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在诉讼费单据背面写明:案件结案方式,案件诉讼费××元,(是否减半收取和减半收取多少元请写明,)由××负担×元,请为××退回诉讼费××元。承办人名称及日期。(有反诉的,本诉与反诉情况一并写明)

  2、承办人交庭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3、承办人交分管院长审核签字;

  4、到304刘天佳处开具退费票据。开具票据的同时需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请各承办人提前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来院签字确认。

  友情提示:2013年度财政报结截至12月10日,请各承办人将需办理退费手续的完整材料于12月6日(下周五)前交至304刘天佳处,并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及时来院签字确认,超过12月6日的,将延至2014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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