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2011年12月揭牌成立,2013年7月正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和执行工作,另管辖东营市范围内与环保有关的应由基层法院一审管辖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内设机构改革后,现设有5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全院现有正式干警44人,及部分法官助理(政府雇员)、派遣制人员。
组建以来,在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开发区法院按照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的要求,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审判主业,狠抓执法办案,努力建设一流开发区品牌法院,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有序发展。开发区法院三年内连续两次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三年荣获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先后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平安单位,工作中坚持原则、依法履职、服务大局、司法便民的做法,被东营开发区党工委提炼总结为“依法履职、真诚服务”的开发区法院精神,在2019年全区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全区最高奖项“2018年度突出贡献奖”。2018年11月,省法院张甲天院长莅临视察调研,对开发区法院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殷切希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处在了新的历史方位,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发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的目标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建设全省、全国一流的开发区品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