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东开黄蓝合 | 东营开发区法院召开环资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 作者: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

   

2

   

3

   

4

      

5

   

6

   

7

   

  6月5日上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分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潘霞向社会通报了开发区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五年来开展情况,发布了“东开黄蓝合”环资品牌,并通报三起环资领域典型案例。

  据通报,开发区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三强三优”专项活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五年来,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各类案件109件,审结107件。其中,刑事审判收案2件,审结2件;民事审判收案62件,审结60件;行政审判(含非诉执行审查)收案45件,结案45件。

  据介绍,东营开发区法院环资审判品牌名称为“东开黄蓝合”,其中“东开”既是东营开发区法院的简称,又含向东向未来开拓之意。“黄蓝”既是东营市地理特征的自然风光,又包含国家黄蓝战略之人文之意。“合”取自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人合一亦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山河无言,人与自然和谐相安”的美好追求。“开”“合”呼应,昭示东营开发区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多措并举,在开合之间法佑黄蓝的决心。“东开黄蓝合”寓意东营开发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发挥司法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激发环境司法教育,助力生态黄河口向美而生,万物和谐,达到“天地人”合一的境界。

  发布会后,东营开发区法院应市环保局邀请,联合市法院、开发区检察院等部门单位到辖区市场举办“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下一步,东营开发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府院联动,织密环境资源保护体系,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建立镜像,转载需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