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引导青少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12月2日至12月4日,开发区法院干警到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多种形式,向在校师生普及宪法知识。
12月2日晚,东营市技师学院法治副校长王华法官为学生们即将参加的模拟法庭比赛进行指导。结合比赛案例,王华法官向同学们普及了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宪法同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等宪法知识。
12月3日下午,莒州路小学法治副校长王飞虎法官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宣讲课。课程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为切入点,围绕宪法是什么、宪法的法律地位、宪法的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同时,王飞虎法官还将法院工作的审判实践与学校的实际生活相结合进行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宣讲了贴近他们生活的常用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以及明辨是非的能力,告诫大家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2月4日下午,莒州路幼儿园法治辅导员刘洋为全体幼师宣讲宪法知识。课上讲解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宪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并结合未成年教育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现场答疑等形式,引导幼师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更好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12月4日下午,受开发区法院指派,齐家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与研究中心相关人员前往胜利锦华小学、悦来湖小学,为部分年级的同学们开展宪法日法制宣传教育,并针对校园欺凌预防进行授课。
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持续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在重要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