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报道
四川省阿坝县人民检察院诉阿坝县某镇人民政府行政公益诉讼案
  • 作者: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四川省阿坝县某镇某垃圾集中处理点在处理垃圾时处理不符合规范,且存在临时聘用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该垃圾集中处理点濒临黄河支流贾曲河主河道,恶臭四溢、蚊蝇滋生,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并对黄河水体安全造成威胁。被告阿坝县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期满未进行有效整改,检察机关遂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

  四川省阿坝县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查看现场确认情况属实,对某镇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其从保护黄河源头水体安全和全镇牧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出发,督促某镇政府进一步采取整改措施,切实有效解决濒河垃圾治理问题。2022年11月经现场回访,确认案涉垃圾集中处理点已全面整改完毕,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已经消除。检察机关也认为其诉讼目的业已实现,申请撤诉,法院审查后依法裁定予以准予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因为行政机关未履行生活垃圾治理义务引发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案发地处于若尔盖国家公园区域内。若尔盖湿地被誉为“中国最美高寒湿地”,是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补给区,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链的重要一环。《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消除黑臭水体。本案中,人民法院针对黄河若尔盖湿地范围内存在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不规范、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影响群众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推动实现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本案最终以公益诉讼目的实现而检察机关撤诉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是人民法院不断深化生态修复责任落实,以法治方式切实解决乡村人居环境治理难题的生动实践,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提供了司法保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建立镜像,转载需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