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三团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当事人,真正从实质上化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1-7月份,审结案件139件,调解撤诉91件,案件调撤率超过65%。
一是坚持查明事实真相。只有查清案件事实,才能让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有一个相对准确的预判,法官与当事人沟通才会更加有的放矢。民三团队审理的案件大部分案情复杂,当事人矛盾较深,有的案件事实单从证据分析,真假难辨。法官不局限于案件和证据本身,做了大量的庭外工作,通过不断的与当事人深入交流,挖掘事实真相,直到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他明察秋毫,从当事人的言语、表情等细微之处来判断案件事实,好几起案件当事人开始时剑拔弩张,经过法官的调解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二是坚持全程、全员调解。庭前送达阶段,书记员进行送达时就初步了解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态度,征求当事人调解意向,初步了解案件背景,积极沟通,尽量促使当事人自行调解。对一部分调解意见有差距的,由法官助理进一步调解,争取在庭前达成调解意见。对当事人矛盾较大的由法官在庭审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随时征求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同时庭后继续跟进,为了彻底化解当事人的纠纷,法官不厌其烦,多次使当事人的多起关联纠纷在一个案件中同时得到了化解,并在调解协议达成后,提醒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
三是坚持耐心、秉持公心。纠纷到了法院,当事人难免会有情绪,部分当事人并不太配合法院的工作,有的接收司法文书很消极,有的对案件结果持放任态度,有的甚至把其与对方当事人的矛盾转嫁到法院,言语过激,想通过威胁、信访等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法官仍然坚持耐心细致的倾听和讲解,慢慢去平息当事人的情绪,最终当事人被法官的真诚打动,从而客观理智的去处理案件。有的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他们相信法官,因为这一份信任,法官绝不为了结案而一调了之,而是在坚持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使双方达成最优的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