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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法院分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增多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 作者: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2020年以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收案568件,2021年收案862件,2022年收案996件,2023年上半年收案721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22.6%以上。经分析发现,此类案件量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金融部门信贷管理存在漏洞。贷款发放前对借贷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审查不严,大额贷款无需担保或仅提供担保人担保就可,对保证人是否具有实际代偿能力和担保能力审查不严,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保证人也不能履行代偿义务。二是借款人诚信缺失。部分借款人习惯超收入水平、超前消费,明知到期还不上仍然透支信用借款。部分借款人只顾自身利益,不信守合同约定,借款到期有偿还能力却拖欠不还,甚至想方设法转移财产逃债。部分借款人因个人工作生活变动或者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突然丧失还款能力,主动选择信用破产方式解决债务。三是担保人拒不承担保证人义务。金融借款案件大部分有担保人且往往不止一人,但部分保证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或者在借款合同上作为保证人签字时,由于缺少法律知识,对担保的法律责任缺乏正确认识,认为担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续,或者只是作为见证人在合同上签字,自己没用钱遂拒绝承担责任,使担保制度沦为虚设。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建议如下:一是强化协作沟通,源头防范。召开法院与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开展普法讲座、发放宣传册等形式,从源头预防发放贷款潜在风险,将风险意识提升到款项贷出前,防范违规贷款的发生。二是强化集中开庭审理分案判决。充分发挥审判团队作用,对同一类型案件进行集中开庭审理,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判。三是强化判后指导。法官在向金融机构宣布判决的同时,指出金融借款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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