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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开发区法院分析人格权纠纷案件新特点并提出对策建议
  • 作者: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021年至今,开发区法院共办理人格权纠纷案件162件,其中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129件、名誉权纠纷30件、其他纠纷3件。经分析,该类案件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新型人格权益成为焦点,行动自由、生活安宁、征信利益等人格权益纠纷案件不断涌现;个人信息的内涵不断扩展,生物数据、行踪信息、交易信息甚至是个人喜好均成为当事人主张的权益保护内容;二是名誉权侵权行为日益复杂,运用多个互联网平台进行侵权的比例越来越高,且传播速度快,波及面广,侵权主体确定困难;三是侵权行为涉及对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格权的复合侵权,当事人间矛盾尖锐。在审理过程中,人格权纠纷主要存在以下难点:一是现行法律对人格权的定义较为概括和抽象,如何准确界定原告诉请是否属于人格权保护范畴存在争议;二是人格权纠纷类型多样,对侵权认定的具体要件存在差异,理解认识不一致;三是对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标准不统一。针对以上特点和问题,开发区法院提出以下四点对策建议:一是明确新型人格权的认定要点,加强人格权纠纷案件的实务研究,形成统一的裁判规则,确保适法统一;二是审理中以侵权构成要件为法理基础,结合侵权的具体要素,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侵权;三是合理考量侵权人的责任承担方式,比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但需要考虑其实际可行性和有效性;四是积极进行调撤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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