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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期选错惹纠纷 多方调处显温情
  • 作者: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1日

  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因当事人华某向银行借款后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导致产生欠付本息86万余元。

  该案被告华某通过手机APP向某银行借了三笔款项以周转自己经营的小店资金,在填写借款信息时,误将其中两笔借款的期限从1年选成1个月,未仔细核对就操作确认了合同款项,直至借款逾期,银行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在了解到华某的处境与还款意愿之后,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与现实条件,银行方打消了华某恶意拖欠的顾虑,同意通过协商宽限还款时间。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下,达成分多期清偿的一致意见。

  法官提醒:借贷可以在我们需要资金的时候缓解燃眉之急,但是借贷过程或借款合同签订过程中,一定要慎之又慎,看清条款和内容,防止因疏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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