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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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1日 | ||
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4日在利津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利津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着力完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举措,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187件,审执结3494件(含旧存),标的额6.5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65%、37.18%、169.26%,再创历史新高。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结刑事案件124件,判决罪犯193人,同比分别上升20.39%、26.14%,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0人,占20.73%,适用非监禁刑94人,占48.7%。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审结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25件48人。依法惩治集资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件17人。被告人王树青、王树森等涉嫌犯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诈骗罪一案,涉案标的额达5155.51万元,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我院经审理判处王树青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三十五万元,判处王树森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严惩职务犯罪,相继审理了省法院指定管辖的王传良行贿案,市金融办原科长楚继成受贿案,县质监局原局长李温真贪污、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依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蒋勇等7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五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妥善处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29件29人,营造安全稳定的通行环境。加大民生保护力度,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李志明等5人、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周延安等3人分别判处刑罚。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审判工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4件,调撤率达91.18%,当庭过付案款541.8万元,缓和了社会矛盾。 (二)加强民事审判,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55件。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注重以调解方式维护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416件,案件调撤率达61.06%。审结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423件,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70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合法利益。深入研究民间借贷多发背景下债务人跑路、刑民交叉等问题,妥善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规范借贷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纠纷400件,同比上升38.89%。注重研究经济下行环境下群发性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坚持依法审理、统筹推进原则,顺利审结172起“西湖春天”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商事审判,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信用市场环境,审结各类商事案件507件。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183件,营造依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审结金融借款、担保、保险合同等纠纷300件,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5月1日,最高法院调整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后,依法受理争议金额过千万元大标的案件,本着注重效率、注重公平、注重权益实现的原则,顺利调解了标的额累计达3157.98万元、涉及全县5家企业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断了负面连锁反应,以实际行动支持工业强县战略实施。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邀请开发区50余家企业负责人交流依法治企经验,提高防范风险与依法维权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政审判,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24件,同比上升9.09%,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3件,占12.5%。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撤诉方式审结案件6件,占行政案件的25%。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审查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28件,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与县政府法制部门及部分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建设集网络查控、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等功能于一身的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信息化执行方式与传统执行方式结合,执结各类案件1084件,标的额1.3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6.87%、309.38%。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依法查封、扣押、评估、拍卖房产、车辆等80次,拘传、拘留51人次,罚款3人次,移交公安机关协查控制案件21件,利用执行网络查控平台对全国范围内银行全方位查控,共对8000余人查控6.8万余次,冻结存款1600余万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72人次,分三批次在县电视台、银座商场电子显示屏公布“老赖”61人, 使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贷款、招投标、资质认定、市场准入、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受到限制,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二、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 (一)畅通诉讼渠道,加强诉权保障。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充实立案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立案窗口服务功能,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共登记立案1888件,其中当场立案1812件,通知当事人一次性补正材料7件,收案数同比上升16.33%。探索远程诉讼、远程信访模式,对接最高法院视频接访平台,申诉经历达40多年的信访人王某某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与最高法院接谈法官的“面对面”沟通。关注弱势群体利益诉求,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7.15万元,真正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完善为民举措,方便群众维权。坚持让司法走进群众、贴近群众,充分发挥派出法庭、法官工作站的功能,就地化解矛盾,当场解决疑问,法官工作站化解纠纷35起,派出法庭化解纠纷563件,开展巡回法庭、周六法庭、农忙法庭等上门服务活动32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期,推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66万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大力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帮助陈庄镇治河三村修建文化广场、购置远程教育系统,努力增进人民福祉。 (三)加强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加强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文书、审务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文书3689份,通过省市法院网络直播平台和官方微博直播庭审32次。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大力弘扬司法民主,畅通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活动的渠道,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643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在县委的统筹协调和市中院的大力指导下,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案,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通过省市法院网络直播平台及官方微博全程直播庭审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共计100余人旁听了庭审,最大限度实现了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法治利津建设。立足审判实际,出台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民间借贷、公司企业涉经济领域犯罪等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编发《大要案专报》23期,为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录制法治凤凰城节目20期,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4次,法制宣传教育基地接待参观人员1000余人,开展送法进校园、到集市等活动6次,在汀罗二中建成全省首家校园常设标准化模拟法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7条,全部得到采纳,提升了相关部门防范风险、规范管理能力。 三、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措施,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一)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讲党课、学精神、座谈研讨、走访调研等形式,引导干警比贡献、作表率、争先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实行党组季度工作要点制度,对党委决策、人大部署、上级法院安排的重点工作逐项列出条目,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列明时间表、任务图,全年制定工作要点60条,全部得到落实。开展竞争上岗、新任职法官入职宣誓、岗位标兵评选等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增强职业尊荣,7名青年干警走向中层岗位,20名干警先后被评为季度岗位标兵,8个庭室被评为模范庭室,激励了先进,树立了榜样。全县机关党组织工作标准化建设会议与会人员到我院现场观摩,我院被县直机关党工委确定为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注重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等新修订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岗位大练兵、民商事审判疑难问题研讨、业务考试等活动,强化新法实施、司法技能培训。坚持问题导向,把庭审观摩、发改案件评析和卷宗评查作为发现问题的途径,对审判活动进行全程检测,实行审判质效月通报、审判态势季分析制度,改进审判执行工作,提升司法水平。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的情况下,案件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案件结收比同比上升16.36个百分点,当事人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02%,同比上升1.01个百分点,上诉发改率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收到当事人感谢信、锦旗14人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三)强化责任担当,突出法官主体地位。以司法改革新理念引领工作实践,突出以法官为主体的办案责任制。制定实施《关于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涵盖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与办理案件的范围、数量、程序等事项,发挥院领导在办理案件方面的表率作用,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责。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对简易程序案件或案情简单的案件,不再由院、庭长审核签发,还权于合议庭或独任法官,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办案占全院办案总数的48.28%,审判人员直接签发文书率达71.35%。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庭审、保全、鉴定等审判执行重要节点管控,实行繁简分流,推广简案速审、繁案精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3.93%,在全省基层法院名列前茅。 (四)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清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创新监督方式,不定期对庭审、着装、公车使用等纪律情况进行督察并制发通报31期。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向当事人随案发放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网站,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线索,及时反馈核查处理结果。开展廉政教育“五个一”活动,逐步构建起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特色的工作格局,在全市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读书笔记评展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保持了连续22年干警零违纪的良好记录。 县法院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认真落实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汇报。一年来,县法院就民法通则实施情况、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接受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2次,提请任命法官9名,5名法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述职报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院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县法院先后荣获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等13项集体荣誉和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县十大杰出青年等42项个人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判压力进一步加大;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青年干警队伍呈现不稳定因素,等等。对此,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司法改革工作举措的重要一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一条主线。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心、关注和关切,扎实推进执法办案,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是注重两个结合。注重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发挥司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以执法办案的工作实绩体现服务大局的工作成果,以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刑事审判坚持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有效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安宁。民商事审判坚持依法调节各类社会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行政审判坚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执行工作坚持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三是着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重点抓好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审判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把依法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完善便民、为民、利民举措,让审判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深入挖掘审判管理潜力,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模式,确保审判程序公正、案件实体公正,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四是重点推进四项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司法能力、司法廉洁、法院信息化建设,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准确把握司法改革部署,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促进工作科学稳步发展。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加大廉政建设力度,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地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服务审判执行、司法公开、信用惩戒等工作,着力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所作决议,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法治利津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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