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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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1日 | ||
利津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8日在利津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利津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 2012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题鲜明、目标明确地开展了法院文化、司法公信、司法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过去的五年,受经济社会发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法律调整内容扩大变化的影响,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549件,审执结13389件,标的额21.52亿元,分别比上个五年上升59.21%、50.22%、159.90%。其中审结刑事案件641件,民商事案件8793件,行政案件307件,执行案件3648件。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3554件,审执结3570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1.52%、2.18%,受理案件数与2012年(1781件)相比翻了一番。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利津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41件,判处罪犯901人,同比分别上升30.03%、21.43%。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92人,占32.41%,适用非监禁刑393人,占43.62%。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春季安民”行动、油区治安整治等专项活动,推进平安利津建设。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230件359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各类毒品犯罪15件30人,净化社会环境。依法严惩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案,通过省市法院网络直播平台及官方微博全程直播庭审现场,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65件124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审理力度,依法审理了涉“假疫苗”、涉“瘦肉精”等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的系列犯罪案件,被告人范光非法销售“瘦肉精”案件作为指导性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5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依法推进反腐败工作开展,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29件41人,审结“瘦肉精”事件所涉5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市金融办原科长楚继成受贿案、市慈善总会原办公室主任常艳挪用公款案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27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3次,在汀罗二中建立了全省首家校园常设标准化模拟法庭,2名干警被聘为东营市“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志愿导师。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审结附带民事案件169件,调解率97.04%,标的额3328.75万元,最大限度缓和了社会矛盾,保障了被害人权益。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密切关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和利益诉求,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以实际行动促进加快跨越发展战略实施。深入研究借贷纠纷多发高发背景下债务人跑路、刑民交叉等问题,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等纠纷2416件,对在全县有广泛影响的马延滨、赵建国、王树青等7案被告人分别判处刑罚,充分运用司法手段防范金融风险,规范民间融资。依法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746件,促进了市场要素安全、快速流转。注重研究经济下行环境下群发性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坚持依法审理、正确研判、合理引导、合力化解,处理房地产纠纷332件,顺利调解了102件涉“银座花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引导未进入诉讼程序的96件纠纷全部诉讼外调处。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针对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代偿压力通过担保链传导,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的问题,注重从发展角度化解纠纷。开展“送法入企”、“企业大走访”活动18次,认真研究民间借贷、中小微企业涉诉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出司法建议41条,帮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法律风险。 (三)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倾注精力审理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常见、多发案件,用司法手段保障好民生权益。审结离婚、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1756件,保护好老人、妇女、儿童权益,弘扬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陈庄法庭被授予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站。审结劳动争议、社会保障、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348件,在审理陈某等32名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中,多措并举,加强调解,促使被告及时偿还所欠32人工资款16万元,依法维护了劳动者合法利益。对于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被告人赵克栋、周延安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充分发挥了刑罚的威慑教育功能。依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99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1735件,审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醉驾”)等刑事案件245件,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 (四)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利津建设。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并重,认真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审结治安、城建、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07件,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进一步扩大。切实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对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行政机关败诉率为8.14%。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以撤诉方式审结的占51.79%。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24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执行,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召开联席会议、举办专题讲座、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五)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执行工作实效,大力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执结各类案件3648件,标的额6.11亿元。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3974次,拘传、拘留279人次,罚款15人次。坚决严厉制裁拒执行为,对2名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刑罚。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和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银行等部门的对接,及时准确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64人次,通过县电视台以及凤凰广场大屏幕循环曝光“老赖”名单61人次,使失信被执行人在申请贷款、招投标、资质认定、市场准入、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受到限制。特别是2016年,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部署要求,先后开展两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出警60余次,拘留25人次,搜查2次,查封车辆3辆、厂房1处,张贴“老赖”名单榜、悬赏公告、执行公告500余份,集中执结了55件“硬骨头”案件,进一步营造了执行声势。积极配合换届选举工作,对列入市县乡换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察对象人选的涉执行案件信用情况依法进行审查,促进了诚信社会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感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发展成果。 (一)改进审判管理机制,提升审判质效。面对案件数量大幅攀升的现状,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实行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6.23%。突出以法官为主体的办案责任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常态化,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院庭长办案占全院办案总数的49.28%,法官直接签发文书率逐步达到91.35%。实行审判质效月通报、审判态势和发改案件季分析制度。每月对各庭室、每名法官的收结案、上诉、发改、卷宗质量等11项质效指标进行通报,促使法官以数据为导向查找问题原因,比学赶超。每季度以数据为基础进行审判质效运行态势分析,为审判管理提供依据。每季度召开发改案件分析会,将事后纠错与事前预防相结合。五年来,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以上,案件发改率在1.5%以下,审判周期同比缩短3天,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市、县有关领导对我院加强审判管理的做法作出批示,在全市法院和全县各部门推广。 (二)畅通诉讼渠道,加强诉权保护。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敞开大门,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当场立案率达98.56%。为方便诉讼,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2016年重新规划改建了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立案、交费、诉讼指导、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解决”,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自助立案、电子送达。对接最高法院视频接访平台,探索远程信访模式,申诉经历达40余年的信访人王某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与最高法院接谈法官的“面对面”沟通。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关注弱势群体利益诉求,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2.5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3.87万元。 (三)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法院。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升级门户网站,开通微信、微博,建设科技法庭,及时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执行重要节点信息,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生成,向当事人推送流程信息110余万条,网上公布裁判文书6663份,直播庭审76次,提供电子卷宗档案查询服务11016次,通过省级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验收。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增选人民陪审员29名,完成“倍增计划”,50名人民陪审员的来源更为广泛、更具代表性,陪审员累计参审案件1924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84.94%,畅通了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的渠道。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选取典型案例,录制《法治凤凰城》等节目36期,建成陈庄法庭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增强审判工作辐射范围,传播法治正能量。 (四)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司法更加便民利民。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分别在汀罗、北宋等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人民法庭就近化解纠纷2258件,促进了基层矛盾化解。强化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在院机关和陈庄法庭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同步融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聘请人民调解员入驻人民调解室办公,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更多便利。制订《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方案》,依法支持各类解纷组织发挥作用,成立人民调解员培训学校,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0次,推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通过司法程序支持非诉调解组织工作,对70件凤凰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涉利津信通油料加工有限公司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案件,集中力量利用10天时间受理并依法确认,对人民调解组织出具的文书赋予了强制执行力,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以驻村帮扶为载体,对汀罗镇龙王庙村、陈庄镇治河三村、汀罗镇芦园村物质帮助的同时,提供法律帮扶、文化帮扶,传递法治力量,促进了乡村文明建设。 三、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通过讲党课、专题研讨、交流体会、对照查摆、问题整改等活动,着力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在理想信念、纪律作风和工作发展上动真格、见实效。严格执行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举行法官授职典礼和法官宣誓仪式,建设了院史馆、廉政展室,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增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使命感。铸造“守望天平”党建品牌,建设过硬支部,设置党员先锋岗,评选党员标兵,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党建工作被确定为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强化新法实施、司法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干警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纠纷、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实行周五“学习日”制度,建设“书香法院”,通过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岗位标兵评选等活动,提高干警的职业素养和司法水平。加强青年法官培养,针对新招录青年干警较多的实际,在工作中探索形成了“三三六三”青年法官培养模式,通过文化引领、专题培训、机制激励等措施,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青年法官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个人年最高办案数达292件,涌现出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市法院“三零”竞赛优秀法官、利津十大杰出青年等先进典型。市、县有关领导先后对该经验做法作出批示,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人民法院报》等刊物相继刊发推广。 (三)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坚持内部挖潜,通过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队伍活力。对家事审判、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等同系列、同类型、同性质案件,实行类别化分案、专业化办理,由固定合议庭或专人负责,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实现类案专人处理。认真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采取“考试+考核”模式,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基础上,突出对办案业绩、职业操守的考核,首批28名法官入额工作顺利完成,员额数占全院干警的35%,进一步把优秀审判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 (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坚持从严要求,积极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向当事人随案发放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网站,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和举报线索,及时反馈核查处理结果。加强司法廉洁教育,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不定期对庭审、着装、公车使用等纪律情况进行督察并制发通报,逐步构建起了以教育预防为核心,以常态化纪律教育为主、特色警示教育为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省市法院领导及县委领导先后对我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连续23年干警无违法违纪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市法院、全县机关推广。 各位代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保证。县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监督意识,认真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主动置身于监督之下。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法官述职、庭审观摩等活动,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基层群众等不同层面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年来,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0次,法官述职15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300余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法院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县法院连续6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4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县委作出向县法院学习的决定,2015年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市基层法院唯一),先后荣获集体荣誉118项,荣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利津人民奖章等个人荣誉213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仍需提高。二是法官的素质能力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期待,个别案件审判质效不高、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执行难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矛盾纠纷多发复杂,当事人依法办事能力、通过多元化方式化解纠纷的理念有待改善,案件总量加速攀升,案多人少、人员流失等问题更加凸显。四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思想观念、工作机制、方式方法上还有不适应、需完善的地方。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的工作任务 2017年,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动的关键之年,是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攻坚之年。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县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要务,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立足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依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利津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调节经济关系,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监督,推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分析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是聚焦执行工作难点,集中精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坚决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重新规划执行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单,全面向“执行难”宣战。加强执行团队建设,统筹资源配置,集中全院精干力量迅速投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逐案推进执行措施落实。在县委、人大、政府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与银行、税务、市场监管、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和资源共享,加强信用惩戒、强制执行和打击拒执行为力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共识,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坚持以诉调对接中心为媒介,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做好案件分流,推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加强司法公开和审判管理,促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坚持以法治利津建设为己任,发挥司法导向功能,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正能量。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激发司法内生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在员额法官遴选的基础上,以入额法官为核心,组建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团队,建构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等配套改革,力争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五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夯实法院发展根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方针,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强化法官专业素质培养,全面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和信息化应用能力。持之以恒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建设一支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公正为民司法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形势赋予新任务,新担当迎接新挑战。在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所作决议,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更加昂扬的精气神、更加坚强的执行力,忠诚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甩开膀子快步走,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利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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