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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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12日 | ||
为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因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提供的财产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申请执行人没有提供,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本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金额的20%给与举报人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附案件相关信息: 执行案号:(2017)鲁0522执952号 被执行人: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临泉路7266号 举报电话:0546-5629675 联系人:赵艳法官 利津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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