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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夜间撬出租车盗窃,监护人依法担责
作者:王华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15日

  近日,开发区法院对10起未成年人侵权案件进行了集中调解,案款当庭过付。

  小周、小李(化名,14周岁)因对出租车司机不满,遂在夜间对停驶在学校周围小区、道路上的出租车实施盗窃,用扳子等工具撬开出租车的车门,导致多辆出租车受损,部分车内现金被盗。因小周、小李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名出租车司机分别将小周、小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损失款、误工费等。案件受理后,经办案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小周、小李的父母赔偿了出租车司机的损失,矛盾得以妥善化解。法官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成长对小周、小李的父母进行了法庭教育。

  法官说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物质损失可以用金钱赔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却非单靠金钱所能实现,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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