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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起纠纷 法院悉心促和解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05日

  近日,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经本院调解,双方达成一直意见,全部案款当庭支付完毕,矛盾纠纷在审判庭内全部化解。

  经查,原告装修公司诉请被告房主向其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违约金。被告在抗辩时主张,原告装修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40000余元,并就房屋装修存在的质量问题申请鉴定,双方矛盾较为突出。

  本院认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所涉及的标的额较小,若一方针对装修质量申请鉴定,鉴定费用往往高于当事人实际损失,甚至远远超出诉讼标的,极大的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容易激化矛盾。参照某鉴定案例,鉴定损失为5000元,鉴定费用却将近20000元的实际情况,出于对双方损失降到最小的目的,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了案件的利弊,并提出和解的建议。最终,被告当庭支付原告15000元,案件得以化解。

  法官建议:案件诉讼是解决问题的权威途径,但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意气用事,要理性分析、权衡利弊,全面了解诉讼过程产生的不必要的问题,避免造成诉讼成本的盲目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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