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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用生命捍卫司法公平正义
--东营中院组织干警收听收看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29日

  为大力弘扬政法英模精神,激励广大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4月28日下午,东营中院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及干警代表收听收看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报告会上,干警们观看了周春梅先进事迹视频短片,周春梅的同事、丈夫以及湖南日报记者等4名报告团成员为大家作了宣讲,分别从不同视角,饱含深情的讲述了他们眼中的周春梅法官,用生动的事迹诠释了牢记初心使命、坚守法治信仰,用生命捍卫司法公正的“春梅精神”,彰显了一位新时代共产党员、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

  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深深感动着在场的每一位干警,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以周春梅同志为榜样,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始终坚守为民情怀,坚持公正廉洁司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锐意进取、拼搏奉献,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实践,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物介绍】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周春梅同志在法院工作17年来,始终坚守信念,不徇私情,公正司法,自觉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用实际行动乃至生命捍卫了原则,坚守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永葆了共产党员的初心本色。日前,周春梅同志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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