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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下的风和日丽

读《风和日丽》有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14日   作者:

  早前就读过艾伟的小说《风和日丽》,最近偶然发现竟然有了由该小说改编而成的同名电视剧,由李晨、马伊琍等出演。在跟随主人公起伏跌宕的爱情悲喜的同时,我总隐约感觉还有东西在吸引着我看这样一部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贴近的历史戏。我想,那是历史,一段在清新的叙述映衬下的痛并为之狂热的历史。

  小说《风和日丽》以私生女杨小翼寻找亲生父亲为主线,随着对“父亲”的不断靠近和审视,她在慢慢诉说自己的青春与爱情的同时,逐渐碰触到了历史的心脏。主人公命运的变迁折射出了当时政治风云变幻莫测的大背景,使整部小说具有相当厚重的历史和年代感。在那样一个革命的年代、特殊的年代,个人有太多的无助和无奈。革命是神圣壮阔的,革命精神像神像一样扎根人们灵魂深处,人们甘愿为之付出亲情、爱情,乃至生命;革命是曲折迂回的,在“文化大革命”的年代,一些人以革命的名义报复私仇,并无限度地将斗争扩大化,革命的审判代替了司法的审判,所以说“人被时代所劫持”。这样的反思不仅对当时的历史有意义,而且对于今天的政治生活、司法公正依然存在警示的作用。

  改革开放后,法治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化地实践。从一个普通农民秋菊费尽心力地“要个说法”可以看出,人们开始以主人翁的心态审视司法的作用。从1986年至今经过三十几年的全民普法工作,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公众知晓的法律知识普遍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尝试着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普法成效是显著的。人们不必再担心上辈的某种历史问题公之于众会给自己带来诸多弊处,因为我们讲民主;不必再害怕哪日被扣上个资本家的莫须有罪名而受尽凌辱和折磨,因为我们讲法治。这正是经济改革和法治建设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但是,法律对部分民众来说,却仍然是一种奢侈品。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老百姓一直对“法律”和“诉讼”不甚偏好。因古代家庭伦理关系所致,中国社会仍然是由一个个人情味极重的圈子组成的,法律的适用可能会破坏既定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抑或产生更多无形的问题。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人们是不会去法院对簿公堂的。诉讼程序的烦琐、证据的高度依赖性和耗时、费资、执行难等问题的存在使民众对诉讼望而却步。我想,全民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不能单单在于公众知晓多少法律知识,也不能单单看法制宣传的热火程度,更重要的是看整个社会是否形成了一种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氛围。就像李德顺教授说的“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要让法治成为中国未来社会人们普遍的、基本的生活方式,成为一种文化,但这决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需要民众对法治从自觉到自信,再到自强的一个长期的过程。首先,法律要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即人们要善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人们对法律要绝对信任,相信法治社会是讲求公平正义的,要习惯依赖法律来处理纠纷。这需要立法、司法、行政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对于司法机关,尤其是对于人民法院来说,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讲求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对司法的信心。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期望,有一天,人们会像离不开阳光一样离不开法治,沐浴着法治的风和日丽来解决纠纷,处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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