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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斗争捍法 以尊重护法

读《为权利而斗争》有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14日   作者:

  “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只要法必须防御来自不法的侵害─此现象将与世共存,则法无斗争将无济于事。法的生命是斗争,即国民的、国家权力的、阶级的、个人的斗争。”

  第一次将法与斗争联系在一起,是读研究生时的第一堂课,院长为我们全体法科生朗诵了这一段,并将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布置为第一堂课的自学书目。从那时起,我逐渐对法、权利、斗争等概念有了朴素的认知:斗争获得权利,法的生命在于斗争,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责任。这一系列的观点从理论的高度,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视角,号召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群体学会用斗争作笔,划出个人、群体乃至国家权利的美丽弧度。从那时开始,这本书潜移默化地塑造着每一个法科生的法治主义理想,润物无声地奠定了我们法律学习者心目中法治伊甸园的根基。

  当步入工作岗位,真正成为一名法律捍卫者后,对书中的理念有了更新的认识。“法不仅仅是思想,而是活的力量。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一手持有为主张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无天平的宝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如今读来,正义女神捍法的形象可谓逼真至极。法赋予的权利需要用斗争来捍卫,但在斗争中万不可缺少了对公平正义的衡量。法律裁判者的中立思想要求我们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做到不偏不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即使双方的矛盾冲突不可调和,也应尽力地做到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律赋予裁判者的使命,也是每一个裁判者对法律的原始信仰。

  “权利是人格精神上的生存条件,主张权利是人格本身的精神上的自我保护。”这完整地诠释了人们为何在几千年的斗争中要求民主权利、要求人格独立。由这点我想到了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感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尊重和自我实现作为需求层次理论的高层需求,要求我们在得到应有的尊重的同时,保持权利不受侵犯,人格高度自由,个体本身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完成自我实现。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曾说过,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干自己喜欢干的事,并且依靠它来谋取生存和获得尊重。从需求层次理论的角度来看,这是对自我实现的最高层次的肯定,而权利的主张恰恰是为了我们的自我实现、保护我们的人格精神。

  从这个观点上,我们似乎理解了《秋菊打官司》中妇道人家秋菊历尽艰辛只为那一句“我就是要个说法”的执着;也理解了律师郝劲松为了火车餐盒不提供发票而将铁道部告上法庭的“小题大做”。这些影视中或者现实中的人都给我们传递了这样一种信念:权利是靠斗争而得来的,没有斗争的权利就是一张纸。

  同时,为权利所做的斗争也是法感情的体现。法感情是人们对法律采取的一种态度,是对法律的一种特别的信仰和依赖。书中写到“法感情对所有受侵害的事实上的反应力是检测法感情健康程度的试金石。这一感情所感知的苦痛程度将告知我们被侵害的财产具有怎样的价值。”这段对法感情的描述,让我理解了对判决不服而上诉的理论根源,也让我了解了很多信访、上访案件产生的初始动力,更让我明白了很多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只求被告伏法,不求损害赔偿的价值衡量的出处,因为生命的价值衡量远远高于财产,法感情对生命和财产的感知、对生命价值和财产获得的权衡远远不在一个层面上。

  拥有充沛的法感情是一名法官基本的职业素养,也是任何一个法律从业者所应当具备的执业理想。审判实践告诉我们,在理想和现实的不断冲击碰撞中,法律人的执业理想遭受到很多的撞击,舆情舆论的压力、侦查方向不同导致的相似罪名的不好确定、法律条文与审判实践存在的现实差距,这些无不考验着法感情的充沛程度。“如果个人的法感情在私法关系上无精打采、胆小怕事、麻木不仁,没有勇敢地保护自己权利习惯的人又怎么会迫于冲动心甘情愿地为了全体献出自己的生命和财产。”法感情是捍卫权利的一种迫切需要,是捍卫法律的一种心理需求,更是每个个体的一种自我信仰。从小处来看,法感情是个人摆脱不公、奋起反抗的一种精神,是面临压迫时的自我反抗;从大处来看,法感情是一个民族抗争的勇气,是一个国家不畏艰难、砥砺前行的开拓精神。

  这样的法感情应当得到尊重。每一个当事人不服判决提出的上诉请求、作出的信访努力都应当被重视,因为这是独立的个体在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社会文明的推动、国家法治的进步就是在无数个个体不断抗争与努力的结晶。对于每一次法律的修改完善、每一次社会的细微进步,微小个人所作出的努力都应当被认真审视和深刻铭记。

  书的结论中写道:“人必须每天不停地开拓生活与自由,然后,才配有生活与自由的享受。”是的,经过斗争获得的权利才是完整的权利,经过斗争维护的法律才是公平的法律,经过斗争改善的生活才是我们真正想过的生活。以斗争捍法则法示正义,以尊重护法则法昭公平,裁判者当以此自律,才无愧于法徽的凝视、天平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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