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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话 不做假

读《朱镕基讲话实录》有感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作者:周卫亭

  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朱镕基讲话实录》翔实记录了朱镕基同志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工作历程,读后给予我很多思考和启示。

  朱镕基是一个把讲真话、讲实话当成做人原则的人,他为北京、上海、厦门的三所会计学院亲笔题写的校训“不做假账”让我感触颇深。朱镕基发自内心的题词“不做假账”,不仅是送给会计工作者的,更是送给我们大家的,表达了他对学子、对社会、对国家朴实纯真的期盼。如果“不做假帐”能成为每一名会计工作者基本的习惯和准则,如果“讲真话,不做假”能成为我们每一个人做人的底线,那么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必将取得更加豪迈的进步。

  我们做人应有自己的底线。如果人人都去信奉“有用即真理” “有奶便是娘”而不择手段、不顾他人,超越道德、文明的底线,我们的社会生活会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当医生不再信奉救死扶伤的人道精神,而死死盯住病人的钱包时;当商人不讲诚信,而唯利是图、坑蒙拐骗,大赚昧心钱时;当政府公职人员不恪尽职守,而寻觅各种商机,把做官当作生意来做时……社会良知和社会秩序将不复存在。

  以前从不题字的朱镕基却破例给会计学院三题“不做假账”,可见这是他对底线的重申。这种底线就是一个人基本的义务,就是让人之为人、让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要求。你生产奶粉赚钱,但不能含有三聚氰胺;你打击非法黑车,也不能搞“钓鱼执法”;你伸张社会正义,也不得进行刑讯逼供;你为了公共利益拆迁,也要尊重别人的生存权。经济的高速发展固然可喜,但如果做人的底线得不到敬畏和坚守,那么这样的繁荣就会十分脆弱。

  “讲真话,不做假”,这是做人的底线,更是社会对我们人民法官的基本要求。我们法官担负着维护法律尊严,履行着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责,既是正义的象征,也是公正的象征。因此,做法官更得讲真话,且讲真话才能做法官。如果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不能讲真话,就不可能实事求是,而只会趋炎附势,将事实和法律丢在一边;如果法官在生活中不敢讲真话,就不可能严格要求自己、平等待人,只会出尔反尔,两面三刀。只有坚持“讲真话,不做假”,才能保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秉公办案。

  “为了国家,有话总要讲出来。讲话的人多了,听话的人多了,大家掏出心来,才会有欣欣向荣的景象。”如果我们现在还不够真诚,那就铭记巴金老人的上述善言吧,为了国家的繁荣和进步,多讲真话、不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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