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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选调生情况分析报告

以2001—2017年东营两级法院为样本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02日   作者:◇张明磊,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正县级审判员

  

  选调生制度是指各省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将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制度,也是上级法院充实和强化基层法院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选调生来自各个高校,在校期间多是优秀的学生党员、团员干部,经过组织部门层层选拔招录进入法院系统,是法院的一个特殊群体。选调生具有扎实的理论文化素质,他们的到来为法院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新鲜血液,为法院的发展储备了丰富的人才资源。

  东营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接收和培养选调生工作,始终把选调生工作作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在思想上严格要求,在生活上关心照顾,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具体做法:及时了解选调生的思想动态并给他们理顺情绪、沟通感情,督促其讲政治、讲学习,增强组织观念和法制观念;积极向上级汇报选调生的工作情况,为选调生争取表现机会。东营两级法院结合选调生的特殊性质和特点,经过多年的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目前已使大批选调生成长为法院的重要骨干力量。

  一、 东营两级法院选调生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 东营两级法院选调生的基本情况

  东营两级法院2001—2017年间共接收选调生80人。如图1所示,2013—2017年离开东营两级法院的选调生共24人,其中,被全国人大、山东省及其他省级政府遴选、选拔9人,被省高院和其他地市两级法院遴选、选拔7人,被东营市其他单位遴选、选拔6人,辞职读研或考取教师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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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013—2017年离开东营两级法院的选调生去向分布表

  如图2所示,东营两级法院截至2017年共有选调生工作人员55名,包括入额法官32人,其中任中层正职职务3人,任中层副职职务11人,任其他职务18人;综合行政人员6人,其中任中层正职2人,任中层副职1人,任其他职务3人;审判辅助岗位17人,其中任中层正职1人,任中层副职4人,任其他职务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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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东营法院系统选调生工作人员任职情况分布表

  (二) 东营两级法院选调生的特点

  1.东营两级法院选调生政治素质高

  部分选调生在校时就是学生党员,具有正确的政治观、价值观、人生观,进入法院后能很快融入工作角色,适应工作岗位。如图3所示,截至2017年,55名选调生中共有党员47名,约占85%,其中1人担任县区法院副县级政治处主任,1人担任县区法院政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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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选调生中党员的比例

  2.东营两级法院选调生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能力强

  这55名选调生的整体文化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背景。他们全部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有16人,约占总人数的29%(图4);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及相关专业的有52人,约占总人数的95%.(图5)。经过多年的锻炼,选调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已经成长为法院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3.东营两级法院选调生年龄结构合理

  55名选调生中年龄大于40岁的有6人,30.~.40岁的有41人,小于30岁的有8人(图6)。年龄最大为48岁,最小为25岁,平均年龄36.4岁。选调生以中青年为主,多数已经在法院工作10年以上。作为拥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群体,选调生为法院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提供了丰富的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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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选调生年龄结构分布图

  二、 选调生的培养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在选调生的培养与使用中,东营两级法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选调生工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部分法院在工作中对选调生重视程度不够,对其管理培养方式与一般法院干警区别不大,即将选调生与社会统招干警统一安排至行政岗位或任命为法官助理、书记员共同使用。没有考虑到选调生的特殊性而专门建立适应其特点的培养机制,使选调生缺少实践机会,难以快速增强能力;较少根据选调生业务特长和个人特点安排合适的庭室,导致部分选调生所学专业特长难以充分发挥,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成长。东营两级法院虽然建立了选调生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但仍需积极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选调生工作评价、激励机制,以促进选调生更好更快地成长、成才。

  2.选调生上升渠道有限

  选调生作为层层选拔的优秀大学生,心中对工作的期望值较高。在实际工作中,法院尚未建立起专门针对选调生的从基层法院向上级法院上升的通道,无法实现选调生在上下级法院间的高效、良性流通,导致部分选调生长期在基层法院工作,其积极性、责任心受挫,甚至导致个别选调生因在基层法院看不到前景和希望而辞职。

  3.个人能力与工作需求不匹配

  选调生在校学习期间积累了扎实的理论功底,但是他们刚走出大学校园,缺乏业务实践能力,专业知识结构与工作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无法将所学理论较好地应用于实际审判工作中。选调生工作责任心强、热情高,但在法院特别是县区法院工作时间短,适应审判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

  三、 选调生的培养与使用意见和建议

  1.完善考录制度,严把选调生准入关

  市、县区两级法院应严格按照上级党委、上级法院提出的条件和标准选拔优秀的选调生,录用中注重考察其业务素质和工作潜力,针对法院系统审判工作的特殊性、专业性,优先把那些政治思想好、专业技能扎实、愿意到基层法院服务的优秀大学生充实到选调生队伍中来。要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求,引进基层法院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保证专业对口,使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2.健全监管制度,严格监督、强化管理

  市、县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对选调生直接传帮带,传授工作经验,帮助纠正偏差,带领他们快速成长。本着有利于选调生健康成长的原则,合理调配岗位,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宽松环境,使他们牢固树立扎根基层的思想。在明确了选调生的工作岗位后,将其工作职责、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定岗定责,定期检查,及时督导,帮助选调生不断总结成绩、吸取教训,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实现自我更新、不断完善、逐步提高。同时,注重工作实绩与同事认可度,严格选调生管理考核机制,使选调生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明确相关庭室长是选调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对选调生严格管理、从严管理,又要以身示范,做好传帮带,可以通过定期和选调生谈话的方式,询问工作情况、解决实际困难、指出工作得失、明确努力方向。以推行竞争上岗和公开考选为契机,坚持“优才优用”,鼓励选调生参与竞争,在竞争中检验自己的实力,以增强他们自我培养的压力和动力。

  3.强化培训,提高选调生工作能力

  市、县区两级法院应结合选调生自身专业背景、特长技能等特点,安排他们到适合其成长的岗位工作。将法院选调生列入干部培训规划,以法院实际工作为基础,针对选调生的专业方向结合个人志愿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不断加大选调生培训工作的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理论水平及审判业务能力。同时,将以优秀法官为代表的先进事迹融入选调生的信念塑造中去,坚定选调生热爱法院、服务法院、奉献法院的理想信念。在工作中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选调生进行严格要求、管理和监督,做到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管理上落实,千方百计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4.重点培养,搭建发挥选调生才能的平台

  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为法院培养审判人才的原则,尽可能多地在晋升入额、遴选考试、培训锻炼等方面为选调生(特别是县区法院的选调生)提供更多的机会,把握住优秀选调生的最佳培养使用期,树立“大胆培养,重点使用,德才并举,早日成才”的观念,工作中多磨炼选调生的意志、增强选调生的能力和才干。在选调生培养和使用中量才而用、用其所长,多发现优秀的审判、执行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大胆探索专门针对选调生的上下级流动制度,市级法院对基层法院推荐的优秀选调生,按照他们的业务特长,在市、县区两级法院范围内统一调度使用,必要的时候,可以抽调到市级法院锻炼,让选调生“下得去,上得来”,为选调生快速成才提供“快车道”,让他们拥有更大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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