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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5日

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

法院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2017年收支预算

二、2017年收入预算表

三、2017年支出预算表

四、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七、2017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三)受理全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四)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五)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六)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七)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八)依法决定国家赔偿。(九)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十)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开展同外国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十一)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十二)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退休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人民法院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十三)管理全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十四)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十五)负责和指导全市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十六)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十七)负责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及机关职责内的安全工作。(十八)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纳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17年收支预算

           

                                        单位:万元

    

    

     

2017年预算

项目功能分类)

2017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0265.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10265.25

二、外交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防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874.58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教育支出

三、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五、其他收入

154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8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预备费

二十二、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0419.25

本年支出合计

10882.58

六、上级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463.33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0882.58

支出总计

10882.58

2. 2017年收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   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12501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10882.58

10265.25

4325.05

2196.2

3744

154

463.33

3. 2017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   代码

单位名称

(科目)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512501

10882.58

4317.05

6565.53

204

公共安全

10874.58

   4317.05

   6557.53

 

 

05

法院

10874.58

   4317.05

   6557.53

 

 

01

行政运行

   4317.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23.7

 

 

04

案件审判

256.1

 

 

06

“两庭”建设

3978.44

99

其他法院支出

1699.29

213

农林水支出

8

8

05

扶贫

8

    8

99

其他扶贫支出

8

8

 

 

 

 

 

 

4. 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7年预算

 

2017年预算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10265.2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外交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10257.25

10257.25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8

8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0265.25

本年支出合计

10265.25

10265.25


5.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   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    支出

512501

10265.25

4317.05

2604.25

964.78

748.02

5948.2

204

公共安全

10257.25

4317.05

2604.25

964.78

748.02

5940.2

05

法院

10257.25

4317.05

2604.25

964.78

748.02

5940.2

01

行政运行

4317.05

4317.05

2604.25

964.78

748.02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83.7

583.7

04

案件审判

150

150

06

“两庭”建设

3904.5

3904.5

99

其他法院支出

1302

1302

213

农林水支出

8

8

05

扶贫

8

   

    8

99

其他扶贫支出

8

8

6. 201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2017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7.2017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7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总计

4317.05

4317.05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569.03

3569.03

30101

基本工资

791.44

791.44

30102

津贴补贴

819.68

819.68

30103

奖金

162

162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56.93

356.93

30107

绩效工资

12.06

12.06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62.14

462.1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48.02

748.02

30201

办公费

90

90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36

36

30206

电费

96

96

30207

邮电费

27

27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

30211

差旅费

40

4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10

10

30213

维修

30214

租赁

30215

会议费

10

10

30216

培训费

25

25

30217

公务接待费

10

10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31.42

31.4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8

148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39.52

139.52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5.08

85.08

303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64.78

964.78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564.6

564.6

30311

住房公积金

30314

采暖补贴

59.62

59.62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55.3

55.3

30316

福利费

1.79

1.79

30320

住房补贴

283.47

283.47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 2017政府采购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自有资金

部门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

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4

05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12501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654.76

654.76

654.76

204

05

04

案件审判

512501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35

35

35

204

05

99

其他法院支出

512501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1255.78

1132

1132

123.78

9. 20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230

10

210

35

175

10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重要事项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1088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265.25万元,94.33%,其他收入154万元,占1.41%上年结转463.33万元4.26%收入预算比上年增加14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增加1307.64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54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0.06万元。

2017支出预算为1088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7.05万元,39.67%项目支出6565.53万元60.33%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14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79.4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2.2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26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265.25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65.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265.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65.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4317.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83.7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数字化管理、物业管理、审判办公专线租用等支出。

3、案件审判15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支出。

4、两庭建设支出3904.5元,主要用于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及配套支出。

5、其他法院支出130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维护、信访工作、人民陪审员经费、业务装备购置等支出

6、下派帮扶扶贫资金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帮扶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7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4317.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6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福利费、住房补贴

日常公用经费748.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

2017政府采购预算194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821.76万元部门结转资金安排123.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2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

2017“三公”经预算2016减少 8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85.6万元公务接待费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车辆总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031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4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7件,主要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所需服务器、结构化存储设备、交换机、音视频信息整合管理平台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48.02万元。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市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编辑:赵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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