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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1日

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0日作出(2020)鲁05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地硅业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0)鲁05破5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山东齐鲁(东营)律师事务所担任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联合管理人。

    2020年9月10日,管理人将《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开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其他公众平台上,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促进重整成功,管理人再次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于2008年9月8日在东营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住所地为东营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渤海路北、高原化工西,注册资本7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盐酸、四氯化硅、三氯化硅、氯丙烯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等,债务人无对外投资。

    二、债务人重整优势

    债务人作为东营本地大型民营企业,曾先后获得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颁发的多个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9年度固(危)废管理先进单位”、“2016年度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先进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16年度环保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017年度水气土污染治理先进单位”、“2019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先进单位”。

    债务人生产手续齐全,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拥有盐酸(2万吨/年)、氯丙烯(2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盐酸、3-氯丙烯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名下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六栋房屋;注册商标17个。债务人采取产业链式发展模式,主要生产三氯氢硅、氯丙烯,硅烷偶联剂等。其中采用改良西门子法生产工艺生产的三氯氢硅是生产多晶硅的主要原材料;氯丙烯主要用于生产环氧氯丙烷、合成甘油、合成树脂等产品。

    债务人拥有尚未使用的土地,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属地政府对于重整投资人极为支持,投资环境良好。

    债务人因为关联公司互保产生巨额债务,通过本次程序债务人将凭借产业、科技、地理、人员等优势,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在电子和太阳能光伏产业中迅速崛起,推动着黄河三角洲地区集成电路和太阳能电池、橡胶、轮胎产业不断向前发展。

    三、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团队;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具有管理大中型企业的能力,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经营经验、领先地位者优先。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以下资料:

    1、不可撤销的意向投资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证明符合第二条基本条件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3、具备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关从业资质、业绩介绍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

    6、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交纳保证金并签订《保证金协议》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上述意向投资书和材料时,向管理人账户全额交纳保证金1000万元并签订《保证金协议》。该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经评审未成为债务人重整投资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经评审成为重整投资人并签署《投资协议书》后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经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该保证金转为投资资金。

    户名: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37009010051027694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安居支行

    (三)签订《保密协议》及查阅有关债务人的相关资料

    意向投资人提交上述意向投资书和材料经管理人审查合格并签订《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有关债务人的尽调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债权表

    (四)提交重整预案

    意向投资人在查阅有关债务人的资料后7日内,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内容包括重整资金来源、后续经营方案等。

    (五)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及签订《投资协议书》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进行评审并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进行评审。

    依据评审结果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向得分最高者发送重整投资人确认函,选定后的重整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书》。在招募期间,仅有一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参选材料且其重整预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得分高者因故无法签订《投资协议书》的,由得分次高者递补。评审会召开时间由管理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五、报名方式及其他说明

    (一)管理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人:陈凯律师,联系电话:13854161981。   

    (二)报名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光谷未来城56号楼5楼管理人办公室。

    (三)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8日17时止。若届时未有适格投资人,本公告继续有效,具体截止时间由管理人确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上说明解释权归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2月1日    

附:不可撤销的投资意向书

不可撤销的投资意向书

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名称)拟作为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的重整。本公司/人承诺:1.按照《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及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的要求签署各类文件并保证签署文件意思表示真实准确,(履行公司决策机制);2.提供各项资料确保真实准确;3.参与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的本次《投资意向书》不可撤销;4.因本公司/人原因致使重整失败或者产生其他不利影响的将承担损失。

公司/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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