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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1日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1日在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廖伟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以“工作落实年”为契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收案52277件,结案54023件(含旧存),法官人均结案231件,同比分别增长15.09%、21.40%和12.68%;其中,中院收案5603件,结案5785件(含旧存),法官人均结案116件,同比分别增长17.07%、22.72%和26.09%;办案数量连续5年创新高,一审服判息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办案周期等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东营、法治东营建设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刑罚功能,依法惩治犯罪,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16件3316人,其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241案380人,同比下降17.18%和8.43%;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轻罪案件1617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66.9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审审结黑社会组织犯罪3案55人、恶势力犯罪19案145人,对4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二审审结6案62人,对李上海、武兴堂等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依法予以严惩。把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相结合,对125人判处财产刑,其中判决没收个人财产6人,判处罚金575.8万元;移交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55条,对2名“保护伞”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及其背后“保护伞”。以办“铁案”为目标,由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做到审前准备足、审理判决快、监督指导严,确保办案质量。东营中院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保持法治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18案29人。依法审理了王光和、霰景亮、燕景广、王泽武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判决没收追缴财产4400余万元。依法维护油区治安秩序和生产秩序,惩办“涉油”犯罪19案62人。依法惩治涉金融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以及“套路贷”等犯罪42案86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对符合特赦条件的80名服刑罪犯宣告特赦。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权益保障,向教育部门发出遏制“非法校园贷”司法建议,市教育局会同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发文予以防范。

  (二)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1303 件,平均审理周期49天,办案效率居全省法院首位。与市妇联深入总结家事审判改革经验,完善调解前置、心理辅导、人身保护令等机制,化解婚姻家庭案件2845件,促进了社会和谐。出台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阐释31条,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化解劳动争议案件1826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与公安交警、司法行政、保险监管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运行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提供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服务,实现了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处理,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1980件。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理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物业纠纷等案件2723件,保障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真做好涉农案件审理工作,审结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农产品买卖案件507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24件,推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三)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52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5.25%,实体判决中行政机关败诉72件,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17.82%。加大涉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行政纠纷案件的协调和解力度,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创新融合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市县区全覆盖,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可在全市范围选择任何一家法院起诉。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连续13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实现这一制度常态化。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市委党校县处级班学员、行政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旁听案件审理,促进依法行政。

  (四)深入推进法治成果共享。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开放审判法庭,定期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模拟法庭、“向人民报告——法院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共享法治成果。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7398份,累计直播庭审5422场,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1万条。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配合司法行政部门选任人民陪审员460人,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86.61%,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法院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召开新闻发布会27场次,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等“法律六进”活动40余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6140件,标的额449.21亿元。积极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3067件,维护诚实信用的交易秩序,促进市场要素快速流转。积极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审结财产权属、股权转让、公司合并等案件1108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362件。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80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采取报纸连载、微信推送、印发宣传册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防控风险,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依法服务金融改革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601件,标的额336.3亿元。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支持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388件,依法规制高利贷行为,有效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中院围绕破解企业“债务链”“担保圈”问题,面向辖区企业、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开展了专题司法调研,为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提出法律解决方案。该项调研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被确定为全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点课题。

  (三)依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充分认识企业破产法的重要价值,发挥破产审判“医治病企”的职能作用,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积极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僵尸企业出清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受理大海、胜通、东辰集团及关联企业系列重整案件等各类破产案件115件,审结65件。坚持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导向,建立风险企业甄别和分类处置机制,对产能较好、暂时陷入经营困境、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启动重整程序,力求实现重整企业凤凰涅槃;对产能落后、挽救无望的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促进其依法快速出清;对重整不成的企业及时转入清算程序。对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并非简单地一破了之,而是注重挖掘破产企业中的“金矿”,对其优质资产和技术,优化投资方案设置,为投资人量身定制,多方争取债权人支持,完善资质证照平移补办措施,创新性地运用“资产+职工”整体出售的“出售式清算”模式,先后引进博士马勒(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接盘山东万兴恒业有限公司、山东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等破产企业,实现了破产清算企业的起死回生,盘活有效产能,释放有效资源。对于进入重整程序的企业,在依法兼顾平衡各方主体权益基础上,制定重整方案,力求各方共赢,成功引进十余家实力雄厚的知名企业参与重整投资和产业整合,做到企业不停产、职工不下岗,实现了挽救企业、保护债权人利益、熔断担保圈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2019年12月,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大海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综合运用现金清偿、债转股、设立信托计划等多元化的债务清偿手段,满足各类债权人多种偿债需求;结合法律规定和银行操作规则,创新性地达成了通过打包转让、债转股、优质担保人部分代偿等方式熔断担保圈,化解不良资产,盘活存量资产。该案入选2019年度山东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

  (一)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真正方便当事人“一次办好”。实行诉讼服务线上线下功能有机结合,形成了诉讼服务大厅、电子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全面推行网上立案,从2019年7月起,除刑事公诉案件以外,所有案件均实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立案率达到100%。建成了互联网阅卷平台,让当事人、律师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2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依法为经济困难的涉诉企业或群众缓减免诉讼费85案614.88万元。

  (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以诉前分流、委托调解、法院速裁为主要内容的“分调裁”改革。中院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专班,规范诉调对接流程,加强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全市法院诉前分流案件15218件,委托调解11458件,法院速裁17850件。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邀请调解组织入驻法院,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13类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以“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完善涉诉信访导入和终结机制,提前完成了攻坚化解的目标任务。

  (三)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认真做好保企业运行、化金融风险和关注民生工作,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市法院执行收案18970件,执结19190件(含旧存),执行到位金额275.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87%、24.60%、 10.28%。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积极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双赢,和解案件778件,占金融借款案件的15.19%,执结标的额59.18亿元,使有生命力的企业获取了再生机会。高度关注民生案件,对1827件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2亿元,执行到位率达到60.37%。狠抓有财产案件执行结案率,做到有财产应处置尽处置,拍卖物品1664件,成交金额4.26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98.89%。突出强制执行,组织集中执行活动124次,对62名被执行人财产实施搜查,拘留拘传288人,强制腾迁房屋土地53宗,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执行犯罪8案8人,1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被判处刑罚。对不如实申报财产、逃避执行行为实施失信联动惩戒,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16490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114人次。中院在“苏浙沪鲁闽四省一市执行协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

  四、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认真落实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深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推进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司法行政、司法警察单独序列改革,实现员额法官遴选常态化和管理动态化,补充员额法官4名,完成法官等级晋升59人。坚持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相结合,基层法院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数量精简53%。打造“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全市法院组建合议制审判团队40个、独任制审判团队157个,形成了以员额法官为核心,团队成员分工配合、密切协作的新型团队办案模式。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工作简报》转发了东营法院的经验做法。

  (二)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制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让审判权规范有序运行。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办理群体性、疑难复杂、类案冲突等四类案件,院庭长办案31384件,占全部案件的58.09%。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类案指导,帮助法官提高法律适用能力。中院审理不服基层法院一审裁判的上诉案件2661件,对384件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对不服生效判决的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检察机关抗诉等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结案26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打造“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智慧法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调卷、阅卷等核心业务实现网上办理,上诉卷宗移送时间由原来的平均30天缩短为零用时。建立了全市法院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集中管理、信息互通,从立案到归档每一个节点网上同步记录、全程监控,办案质效实时生成、定期通报,促进办案质效提升。省法院发出了向东营法院学习的通报。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院党组采取“五结合四联动”方式创新党组理论学习,召开了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5篇,完成检视问题整改事项25项,党员干警累计为民服务办实事267件次。举办了全市法院干警先进事迹报告会,用身边事、身边人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5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1名法官入选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

  (二)持续改进纪律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从严正风肃纪。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对7个方面22类问题建立台账,明确39项整改措施,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对2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驻法纪声》微信推送制度,开展典型案例集中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筑牢廉洁司法思想防线。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建立健全业务指导、案件督办等制度,指导基层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在人员招录、业务培训、职业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一年来,全市基层法院结案48238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90%。基层法院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更加突出。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理满意率为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和法官宣誓活动300余人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法院工作深入开展。东营中院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担当作为好团队”;多名干警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最美法官”等荣誉。

  一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个别法官仍然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问题;二是与“走在前列”的要求相比,全市法院工作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思想观念需要再解放,干警的司法能力、办案质效还需提高;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压力传导还不到位,从严治院需要继续加强;四是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市委的整体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对表对标,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更高的站位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担当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司法责任。

  (二)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效。以更大的作为服务保障全市重大战略实施,围绕市委确定的“四项重点工作”“九个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平安东营、法治东营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危困企业破产重整机制,积极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强民生权益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聚焦实际执行到位率核心指标,加大执行力度,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

  (四)始终坚持深化司法改革,确保严格公正高效司法。以更强的力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审判流程再造,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促进全面提质增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抓好网上立案和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的运行,促进信息化与便民诉讼、执法办案深度融合。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院,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以更严的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了人民法院新的使命。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争创一流,全力做好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为谱写东营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徐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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