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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复议等案件提供材料清单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8日

执行异议案件提供材料清单

    1.执行异议申请书。

    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

    2.执行实施庭作出的裁定书、公告、通知等证明执行行为发生的法律文书。

    3.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邮寄地址确认书、联系人员及电话。

    4.证明异议主张成立的相关证据。

执行复议案件提供材料清单

    1.移送函。

    2.复议申请书3份。

    3.执行异议裁定书3份。

    4.执行异议卷宗正、副卷。

    5.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邮寄地址确认书、上诉约谈表、向对方当事人送达复议申请书的送达回证、联系人员及方式。

    6.证明复议主张的有关证据。

仲裁管辖案件提供材料清单

    1.强制执行申请书3份。

    2.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证明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生效的生效证明、送达回证等材料。

    4.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5.其他证明财产保全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材料。

执行监督案件提供材料清单

    1.提级执行申请书或监督申请书等申请文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系人员及方式。

    3.据以执行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

    4.执行法院的有关案件受理、案件执行等法律文书。

    5.证明监督理由存在的有关证据材料。

   

编辑:李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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