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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第十五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年02月07日
作者: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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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区法院)进行了巡察。6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经开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3个方面,12个问题,提出18条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思想认识和态度方面

  经开区法院党组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照单全收,主动配合,坚决服从。院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重大的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强大动力,推动经开区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工作研究方面

  经开区法院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王慧同志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专门召开专题党组会两次、党组(扩大)会议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一次,多次听取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等负责人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征求整改思路建议,凝聚全院干警力量,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一是明确目标责任。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思路、整改时限,结合经开区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2个小项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

  二是认真督促检查。由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根据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台账和经开区法院明确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定期督导各部门、团队整改落实。由政治部汇总各部门、团队整改措施,综合办公室制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时报市中院办公室,由市中院办公室报市委第二巡察组。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严格按照《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并强化建章立制。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经开区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规章制度》等制度。要求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审管办等部门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经开区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不认真:经开区法院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重要法规学习传达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创新政治学习方式,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每月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学习研讨,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认真组织准备,以党小组为单位,在全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积极营造院领导带头学、全体干警积极学的浓厚学习氛围,并及时做好影像资料及学习记录的留存,确保学深学透,学出效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经开区法院不重视理论中心组学习,无法提供学习记录、期次安排、时间计划等资料。

  整改进展情况: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责分工,制定《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制订个人学习计划,积极撰写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取得实效,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内容全面记录,对于学习研讨的材料及时装订归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上级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等。2021年,我院已组织召开18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开展主题教育不到位,有差距。

  第一、经开区法院部分领导干部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发动查纠力度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主题教育安排部署,扎实有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形式,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开展自选动作。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引领带动作用,结合分管工作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加大查纠整改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查纠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第二、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理想。经开区法院仅能提供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及问题整改无从印证。

  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梳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工作材料,对学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由政治部牵头,各部门配合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的相关学习制度及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成立青年党史学习理论小组,充分发挥青年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形成人人争做英模的积极氛围。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文化活动,真正贯彻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经开区法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未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规章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如遇重大事项随时召开党组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报告。7月份、12月份分别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2021年工作要点。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领导班子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政治核心作用体现不明显:经开区法院党组对自身职责定位把握不够精准,党组会与院长会界限不清晰,大量具体业务工作交由党组会研究。经开区法院至今仍习惯于只开党组会,从未召开过院长办公会。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解决经开区法院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议题不明晰导致的相互叠加现象等问题,准确定位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研究问题类型和程序。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党组引领能力不强:经开区法院主要业务指标全面落后,多年来处于全市末位。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扎实开展法院党建文化活动,确保党建活动取得实效,以党建工作实效检验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根据法院业务指标落后的局面,有针对性的制定解决办法,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尤其是一审服判息诉率、结案均衡度、裁判文书上网率、庭审直播等落后指标,已针对性的靶向提升。截止12月份,经开区法院案件结收比97.35%(全市第二)、结案率92.11%(全市第六)、实际执行到位率47.54%(全市第三)。建立党组成员与干警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切实帮助指标落后的法官团队解决存在的问题,最大程度的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尽快扭转指标落后局面。2021年1-6月份,我院部分指标已经大幅提升,在全市法院2021年上半年党建述职述廉中排名全市第三。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经开区法院2021年3月之前没有制定完善的“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进展情况:出台制定《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细则》,将3万元作为界定大额支出额度的标准,并严格贯彻落实。对于末位表态内容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做出明确规定,按照“事前酝酿、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原则召开党组会。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司法保障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

  (1)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部分工作推进缓慢:经开区法院在速裁团队专业化建设方面用力不足,速裁办案效率落后。

  整改进展情况:改进调解员的考核模式,形成能者上、劣者下的新模式,最大程度地调动调解员的调解积极性。加强与现有的调解组织银行业保险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对接配合,切实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形成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降低诉讼存量的目标。调整优化速裁团队架构,增加速裁审判力量。同时,进一步理顺繁简案件的分类标准,速裁案件的办理流程,非速裁案件退出机制,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案件办理模式。强化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的审限意识,加快送达、质证等办案进程,最大程度缩短审理期限。2021年,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1072件,结案率为100%,服判息诉率为93.8%,平均办案天数13天,同比缩短办案期限30天,其中,刑事速裁案件办案天数为4.23天。另外,对落后的指标与考核制度挂钩,同时安排专人对诉讼服务质效指标进行常态化监管,对落后的指标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缺乏积极性,司法助力经济发展效果不明显:经开区法院2020年6月制定工作方案后,至今没有按要求出台配套措施文件,走访调研企业走马观花,司法保障企业发展效果不好。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走访调研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走访调研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效果、反馈回访、存档备查、新闻宣传、长效机制等方面内容,使走访调研不流于形式,真正“访出问题、访出成果”,为企业纾困“研出方案”。对涉银行、担保、典当、保险、证券等金融案件频发,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司法风险的企业或者监管部门,及时下达司法建议书,以司法建议的形式为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托全市职业放贷人名录,严格审查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存在职业放贷违法问题,并依法作出判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组织开展涉中小微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活动,对涉中小微企业诉讼案件加快办理进度,从快适用财产保全、司法拍卖等措施,加快企业资金回笼,纾解企业资金困难。加大涉企诉讼案件调解力度,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困难,最大限度用好“诉裁对接调解中心”、“银行保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以及德州市民商事纠纷诉裁调解中心;组建一批具有丰富涉企、涉金融经验的调解员,通过多元解纷措施从快从优保障企业合法权利。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4.职能职责履行有弱项,提高“新时代司法工作水平”有差距

  推进“执行攻坚”不全面、不持续,业务指标不能稳定向好运行:经开区法院执行工作长期落后垫底,“执行案件执结率”“实际执结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等多项指标连续3年居全市后位。执行工作全流程监管不到位、明确责任不到底,对于长期存在的执行案款“积压延付”问题没有彻纠彻改。

  整改进展情况: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穷尽措施,建立台账,提高质效,集中攻坚执行常态化等等。加大悬赏执行力度,寻找被执行人线索;强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运用;加强对拘传拘留罚款,以及追究拘执罪;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财产变现的评估拍卖速度,进行加强,提高效率。严格按省院执行款过付的规定执行,7月底前已全部过付完毕。2021年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在全市法院执行质效综合评比中位列全市第二。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5.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有欠缺,司法的社会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

  (1)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有差距:经开区法院在提高法官综合办案能力上仍有不足,争取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仍有较大努力空间。

  整改进展情况:建立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将在诉讼程序中了解诉前调解情况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将经过诉前调解程序的案件分离出来,针对纠纷难点释法析理,给当事人司法判决预判,争取案件以调解方式办结。将案件调解作为必经程序,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在诉讼过程中做好调解工作,对调解情况在卷宗中留档体现或者在庭审笔录中体现,并作为卷宗归档的必要审查内容。注意诉讼中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方式方法,避免不当司法行为引发当事人不满情绪。加强判后对当事人的释法析理工作,在情、理、法方面充分阐明法院判决的依据,消除当事人内心疑问、困惑甚至侥幸,争取服判息诉。加强院庭长监督机制,建立了发改案件评查机制,对发改情况分析原因,找准对策,明确发改案件法律适用和司法程序瑕疵,建立台账,降低案件发改率。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力度不够大,司法公开不到位。

  第一、经开区法院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不深入,在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成果方面不够用心用力,全面公开审判流程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信息公开指标落后。对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案件中应依规公开的文书,不当适用“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的条款不予公开。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力度,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对应公开的审判流程及案件信息一律在外网公开,并实时监测信息公开指标动态,对信息公开指标落后的法官进行通报,限时整改。加大裁判文书全面公开力度,杜绝“选择性上网”问题。制定《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及上网裁判文书技术处理规范>》,规范我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明确需要上网的文书类型、不在互联网公布文书的情形、如何上网、怎样对文书进行技术处理及职责分工等问题。建立《文书不上网核准工作流程》,形成严格的不上网文书核准工作机制,杜绝选择性上网问题。建立约谈制度,对裁判文书不达标的法官进行约谈。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第二、经开区法院2020年庭审直播业务指标,全市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庭审直播力度。对每位法官的庭审直播案件数提出明确要求,能播尽播,并由审管办负责监督,每月对庭审直播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将庭审直播数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分析研判,狠抓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司法公开相关数据,我院2021年全年应直播案件数为880件,截至目前,已完成比例为150.06%。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6.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力不足,落实司法便民利民原则不到位

  (1)司法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经开区法院传递司法温度欠缺行动力,司法活动中对困难群众缺乏关心关爱,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方面宣传少,很少运用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方式。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司法惠民政策,以“五个坚持”为抓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便民利民,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分别与德州银保监局、德州仲裁委员会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坚持提质增效办好案,增设少年法庭,缩短办案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在裁判文书上创新增加“法官寄语”,增强释法说理力度;坚持司法公开,持续深入开展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处、大调研”走访辖区四家重点企业,召开“开门纳谏”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对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快速办理,简化程序。以上司法惠民工作情况均通过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进行宣传,共发布47次相关推文,浏览量约为2万人次。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有偏颇,落实司法民主不充分:经开区法院认为指定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违反上级关于“通过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的规定,陪审员参审案件严重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弱化人民陪审员对法官权力监督和制约。2020年经开区法院参审案件最多的5名陪审员。在50名陪审员总参审案件中占比38.4%。

  整改进展情况:政治部已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际调研,并且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于简单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复杂问题建立台账,对账销号,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选用、日常管理、培训、考核制度。对于不符合我院要求的陪审员及时进行调整。学习使用德城区法院“陪审通”分案系统,并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均衡性,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方面上的作用。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依规及时退费不到位,降低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经开区法院遵守相关诉讼费用管理制度不严格,群众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兑现,影响司法公平和效率。

  整改进展情况:按照《山东省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使用诉讼费管理系统进行退费,及时进行网上退费及登记。进一步优化退费流程,加强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我院现已将超期未退还的财产全部退还当事人。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力,党风廉政建设仍存薄弱环节

  1.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1)司法意识不强,作风生硬:经开区法院有的法院干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工作态度恶劣,存在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有的办案法官在审判执行案件过程中存在明显偏袒一方的不公行为。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惩戒机制,严厉纠正干警队伍中存在的对当事人态度恶劣、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不正之风。健全完善问责机制,理顺处置流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监察室调查核实,并出具初步核实和处理意见,情况属实的,经党组研究已给予具体办案人员及主管领导分别作出提醒谈话、向院党组做出深刻检查、在全院通报批评的处分;情况不实的,已由监察部门会同办案法官共同做好当事人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责任意识淡薄,日常工作错误频出:经开区法院个别法官干警业务素质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刑期计算错误、罪名表述遗漏前科、裁判文书严重文字错误等问题频出。

  整改进展情况:对文字错误等低级错误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理,要求各法官团队自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及时整改到位,由政治部、纪检监察室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未按时整改到位的,要严肃进行追责。要求各团队建立“文书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制度,加强主审法官核稿责任,严格把关每一份发出的文书。对事后发现的已经上网的错误文书,及时报告审管办,填写上网文书撤回申请,及时撤回,消除影响。对引发重大社会舆情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责任人,依照问责程序处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纪律规矩意识差,内控管理存在漏洞

  财务报销混乱、存在廉政风险:经开区法院财务报销一度缺乏完善的制度约束机制,存在乱支乱报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通过自查财务凭证,筛查出报销不规范的单据,统计金额及报销人并做退款处理。健全完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中关于费用报销的条款,严格按照报销程序审核报销单据。报销单先由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盖章后经分管领导签批,超万元的经院长签批报销。对于缺少发票凭证、报销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不予报销。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乏力,党建工作有所弱化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抓党建“主责”意识树得不牢:经开区法院对党建工作关注研究过少,召开147次党组会议中,涉及党建工作的只有5次。

  整改进展情况:加强建章立制。党组书记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党建“主责”意识,充分发挥政治部、党建办公室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党建学习和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对照中央决策部署、指示精神,结合经开区法院工作实际,提交党组会研究制定落实意见,并规范会议记录纪要。加强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的形式和规定进行记录。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经开区法院各支部书记普遍关注业务多,组织学习党内法规知识上投入精力过少、效果不佳,对基本的党务知识不掌握不了解。

  整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党小组政治功能、战斗堡垒作用,结合经开区法院工作实际,科学设置标准化党小组,根据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大政治理论学习力度。采用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开展学习,确保党务知识学习取得实效。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3)对基层党支部指导不力:经开区法院党组对下辖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职能发挥不充分,对支部普遍存在的党建材料大量缺失问题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党建活动质量难以保证。

  整改进展情况:发挥党组和院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我院现已安排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并做好党建材料归档工作。支部书记每年按时进行述职,并对述职报告进行归档保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应付现象突出

  (1)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应付付:经开区法院多年来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内容浅、质量低,对照检查材料“拼拼凑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走形式,习惯于互相抄袭“粘贴复制”。存在党组成员2019年、2020年互相提出的批评意见基本相同。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党组统领作用,召开党组会,对民主生活会材料抄袭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意见雷同等问题已及时进行整改到位。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质量的监督,确保民主生活会严起来、实起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求班子成员提前认真组织、准备民主生活会材料,要求政治部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抽查部分班子成员撰写的个人剖析材料,从严把关,对查摆问题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明确不全面的,及时指出修改意见,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材料质量,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2)党的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格、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干警上一次党课。今年,各党组成员分别开展讲党课活动。8月份,党支部6个党小组都已分别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管无力:经开区法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习惯以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为主,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党组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式方法,注重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效性。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长期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4.落实审计和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全面、不彻底:经开区法院2021年2月接受区审计局检查中,被指出12项具体问题,共有7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针对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收支方面,建立健全了预算管理制度,2021年起,已经根据近三年收支情况合理编制次年预算;加强决算编制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决算数据以非税系统中的数为准,避免因时差问题产生的非税收入数偏差,减少决算编制过程中的错误,做到账表相符。针对非税收入方面的问题,已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及时查清并上缴财政。加强部门间沟通,杜绝今后非税收入直接打入本院银行账户的问题。针对重大经济决策方面,制定并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单项支出金额3万元以上的均提交党组会研究。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过重新梳理以前年度固定资产账本与固定资产系统并找出差距数并进行调整,制作台账。今后。做到财务账登记与固定资产系统登记一致。针对内控及财务收支管理的问题,我院已于2021年7月30日前上缴利息收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及时调整合同内容、续签。今后将按照我院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预决算编制,严格执行报销程序,加强对固定资产、非税收入、合同等管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通过两个月时间的整改,经开区法院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要继续深化落实。下一步,经开区法院将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从严治院要求,不断开创经开区法院发展新局面。

  一是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法院政治机关属性,自觉将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持立足常治长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结合起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健全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扎扎实实的司法办案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

  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深化巩固巡察成果。经开区法院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逐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一项一项整改落实到位。对于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对于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工作,将继续深化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以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四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研究谋划具体工作,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4)2298137;电子邮箱dzjjjskfqrmfy@163.com。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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