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德州新城市花园一处房产即将拍卖啦!130㎡,85.8万元起拍!
【拍卖公告】德州新城市花园一处房产即将拍卖啦!130㎡,85.8万元起拍!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18第41期)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8月13日10时至2018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淘宝)上对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市花园9号楼3单元501室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法院账户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拍卖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4/07
标的物
名称: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市花园9号楼3单元501室房产
保证金:128,000(壹拾贰万捌仟)元
增价幅度:5,000(伍仟)元
竞买前必读
拍卖准备
阅读竞买公告,实地看样;确保有淘宝账号及实名认证完成的支付宝账号;拍卖过程中淘宝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交保证金
拍卖结束前都可以交保证金,建议提前1-2天交,以免遇到问题错过拍卖;可以委托他人拍卖,查看委托流程。
参与竞拍
手机电脑均可出价,出价次数无限制(可以不出价)查看出价、成交等规则(规则见附件)。
竞拍结束
竞拍失败:保证金会自动全额退回给竞买人。(保证金退回方式见附件)
竞拍成功:按照法院在竞买公告中的说明支付尾款,尾款支付后请联系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交割(尾款支付及交割程序见附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其他相关条件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相关当事人承担。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物位于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新城市花园9号楼3单元501号 , 产权证号为S48990,面积为130.35平方米,储藏室8.96平方米。 所处位置:北邻东方红东路,南临常兴路,西临康博大道, 东临东沿路,路况较好,距离公交站点较近,周围有6路、 26路、107路等多路公交车经过。外墙涂料,部分瓷砖,对讲单元防盗门 ,步梯为水泥踏步,铁质楼梯扶手刷油漆,一梯两户,入户防盗门。 临近董子园风景区 , 周围有好邻居便利店、医寿药店、中国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幼儿园、小学教育设施, 电影院等娱乐设施 ,生活便利。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用于支付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12日17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看样。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拍卖方式
2018年8月13日10时起至2018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4/07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8月2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晶华支行,行号:103468076198账号:15761901040007526,并在2018年8月21日16时前,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本场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只协助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咨询电话:0534-2298138
监督电话:0534-229860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