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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夏津县朝阳街道房地产一处即将拍卖

2021年02月08日
作者: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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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拍价:1,007,661.2元(壹佰万零柒仟陆佰陆拾壹元贰角)

  保证金:100,000元(壹拾万元)

  评估价:1,439,516元(壹佰肆拾叁万玖仟伍佰壹拾陆元)

  加价幅度:2,000元(贰仟元)

  拍卖时间:2021年3月11日10时至2021年3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8日17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看样。

  标的物信息:该标的物位于房屋坐落于夏津县朝阳街,证号为房权证2012A4字第005号,房屋建筑面积238.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91.0平方米(共用)。房屋设计用途:商业,土地用途:商业,使用权类型:出让。详情请见评估报告并实地看样。

  竞买前必读

1.拍 卖 准 备

    仔细阅读拍卖网页竞买公告,实地看样;确保有淘宝账号及实名认证完成的支付宝账号;拍卖过程中淘宝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2.出 价 规 则

    (1)全场首次出价只能为起拍价。

    (2)加价幅度: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3)首次出价者不可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出价,需有第二人应价后可再应价,之后可连续出价。

    (4)出价次数无限制,竞拍周期内均可出价,出价时账户里不需要有钱。

    (5)在竞拍周期内,出价后如果长时间没有其他人出价,拍卖也不会提前结束,除非法院中止或撤回拍卖。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1年3月19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晶华支行,行号:103468076198账号:15761901040007526),并在2021年3月26日16时前,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

3.报 名 交 保 证 金

  拍卖结束前都可以交保证金,建议提前1-2天交,以免遇到问题错过拍卖;可以委托他人拍卖,查看委托流程。

4.拍 卖 方 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5.重 新 拍 卖

  重新拍卖是指拍卖成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1)买受人未支付价款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

    (2)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的;

    (3)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当重新拍卖的。

6.咨 询 、看 样 方 式

  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该拍卖标的法院协助清场、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举报监督电话:0534-2298601

  拍卖咨询电话:0534-2298125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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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晶华大道1号管委会西邻 电话:0534-12368 邮编:2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