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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和解不履行,法院限高促结案

2021年05月19日
作者: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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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8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现场给付完毕。

  2019年,德州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了申请执行人贾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40万元,执行立案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20年1月10日之前履行完毕。但被执行人张某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故申请执行人贾某向德州经开区法院执行局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恢复强制执行期间,执行局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对其释法明理,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拒不申报财产。随后,德州经开区法院执行局派出执行干警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城市进行现场调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性措施,被执行人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主动来经开区法院将所欠款项现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件顺利执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德州经开区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创新执行方式,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力度,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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