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05月25日
作者: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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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现场履行。
2020年9月,被告秦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晶华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广达路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因未注意避让,其车与由北向南直行的原告李某所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致使原告李某受伤。随后,双方协商赔偿未果。原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秦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司法鉴定费、车损等各项损失。
2021年4月,德州法院道交一体化诉调中心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吕莹认真翻阅审查材料,详细了解争议焦点,但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法官结合案件情况及时调整调解方式,由原来的“面对面”调解调整为“背对背”调解,多次打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细致地为其做思想工作,在法官与书记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成功化解该起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德州经开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贯穿工作全流程、全方位,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