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对我院工作作出批示
★我院首次邀请县检察院检察员列席审委会
县领导对我院工作作出批示
近日,县委书记林春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书臣在审阅了我院呈报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汇报提纲及我院今年工作要点》后,先后对我院工作作出批示。
林春元书记在批示中指出:“近年来,在市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县法院积极适应新常态、新变化,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取得了全社会的认可和广泛赞誉。2016年,全县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希望县法院认真贯彻好市院“五个注重”的要求,把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强化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更好地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保护经济发展活力,更好地促进法治临邑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县法院的工作,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全面提升我县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孙书臣主任在批示中指出:“县法院要再接再厉,服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坚持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设‘县强民富、政通人和”的新临邑提供司法保障”。
现将林春元书记、孙书臣主任的批示予以印发,望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结合本职工作抓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以更加崭新的精神风貌、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动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为建设“县强民富、政通人和”新临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院首次邀请县检察院检察员列席审委会
3月22日,我院召开2016年第6次审判委员会。与以往不同的是,出席该次审判委员会的人员除我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外,还有来自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列席。据悉,这是今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实施办法》出台后,我院首次邀请检察员列席审判委员会。
当日下午2时30分,我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刘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时,受县检察院张立河检察长的委派,程培忠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在听取了我院承办法官的案情汇报后,各位审判委员会委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随后,程培忠副检察长就定罪量刑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我院表示,邀请检察机关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有利于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将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程序置于检察机关的监督之下,能够进一步体现法院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推动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沟通交流、规范相关流程,健全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县强民富、政通人和”新临邑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