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如山,雷厉风行
平原县人民法院从本质上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不作为情形,这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四个基本”之一。近日,我院执行局干警面对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现状,不等不靠,积极作为,接连拿下“骨头案”。
片段一:亲情感化——被执行人亲属自愿替他还债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自2015年1月23日立案后,因被执行人朱某某躲在外地,去向不明,并且经多方查控其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案件执行进程停滞近两年。2017年2月23日,经过干警段英华的真诚劝说,最终,被执行人的姐姐积极配合法院做通了弟弟的工作。申请人也不再固执己见,在拿到赔偿后,自愿撤回了执行申请。
片段二:严厉执法,温情劝导——被执行人亲属不再阻拦 根据我院作出的(2014)平法执字第178号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本人所有的位于平原县恩城镇南关街的一处房产交付申请人陈某某抵债。执法过程中,被执行人亲属进行阻拦,我院执法干警经过一个小时的劝说,使其明白了依法的必要性。2017年3月10日上午11时40分,强制执行完毕。申请人陈秀明对本案的执行情况非常满意。
片段三:不畏艰险,迎难而上——跨地区进行强制执行 近日,关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被执行人所在地区距离较远、执行难度较大等问题,我院执行局经详细、周密计划,不拖、不等,迅速出发,到达淄博市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捷豹小汽车一辆。被执行人找到担保人签署保证还款协议书,执法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