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2014年05月20日
作者:庆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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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司法公务,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信息、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内外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院内后勤工作。

  (二)政工科

  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法院机构编制工作;主管本院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党组的会务及交办事宜;组织离退休干部进行政治学习和开展活动;承办离退休干部的有关事宜;承办本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及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晋升的呈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争先创优、表彰奖励、教育培训、法官管理调研等工作。

  (三)立案庭

  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登记;依法审查申诉、申请再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卷。负责应由本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案件;办理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工作.依法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贪污贿赂、渎职罪的第案件。

  (六)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第一有关劳动争议案件、不当得利案件、无因管理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侵权纠纷案件等民事案件关婚姻家庭案件,以及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债务纠纷、合伙纠纷和合同纠纷案件等民事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

  (七)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依法审判证券、期货、票据、破产等民商事案件;依法审判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

  行政审判庭

  依法审判行政类案件。

  (十)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

  (十一)执行局

  依法执行本院第一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和调解书中有关财产内容的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提级执行及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和协调;协调处理法院之间以及与其他有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案件。

  (十二)研究室

  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承担全市法院开展学术研讨和实证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法院的新闻报道、法制宣传工作以及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负责司法统计;负责组织、汇总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负责机关内刊的编辑发行工作。

  (十三)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指导全院司法警察的警务、教育、警衔呈报、管理等工作;负责警卫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人犯等工作;参与有关审判和执行的工作事项;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全县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国法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十五)尚堂法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的民事案件。

  (十六)庆云镇法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的民事案件。

  (十七)严务法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的民事案件。

  (十八)常家法庭      负责审理辖区内的民事案件。

  (十九)少年审判庭  付建梅  负责少年案件的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