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危险驾驶罪案件多发,且驾驶员多为50周岁以上人员的情况,庆云县人民法院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搬到村委会。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既方便了群众,又进行了法治宣传,通过一件小案的办理,达到了教育一片的效果。
被告人翟某某、张某某均系庆云县徐园子乡某村村民,二人均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此次再次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分别对翟某某、张某某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相应罚金的刑罚。在最后陈述阶段,二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不再犯类似错误。旁听群众也纷纷表示,此次巡回审判,既受到了法治教育,也增长了法律知识。
巡回审判是拉近群众距离、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有效实践。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小案,法官走下法庭、走进街道社区、乡村,能够切实增强辖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庭、了解法院、了解法律,真正实现“小案不小办”的实际效果。